山西吕梁财政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山西省吕梁市财政局)

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推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山西吕梁财政多方着手,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一、完善制度建设,形成抑制一般性支出过快增长的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山西省吕梁市陆续制定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的意见》、《吕梁市市直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吕梁市市直单位接待管理规定》、《吕梁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吕梁市市直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印发了《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再次强化了严格支出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

二、严控“三公”经费规模,牢牢扎好“钱袋子”,切实管好“车轮子”

一是控制公务用车经费。严格执行《山西省“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和《吕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行为;二是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建立接待公务函、接待清单、来客登记等制度。对无公函、不符合审批程序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的接待事项一律不予核拨经费;三是控制出国经费。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审核和任务审批相结合的联审制度,实行出访计划、出访人数和出访经费三重控制。2022年山西省吕梁市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662万元,同比下降3%。

三、硬化“三公”经费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14年起建立了“三公”经费预算制度,统一“三公”经费的支出范围和审核口径,按年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实行“只减不增”的预算控制机制。将“三公”经费支出纳入各部门会计报表体系,实行按月报送、按月分析,及时掌握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追加“三公”经费预算必须报请山西省吕梁市政府批准。

四、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将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支出晒在阳光下

山西吕梁财政提请山西省吕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就市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时间、格式、方式和内容作了详细规定。2021年,市本级和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向社会公开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市直99个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实现了全市“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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