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按需投入。十八大以前村级党组织承担工作相对简单,服务群众的深度较浅,村干部多数为兼职,与低待遇是相适应的。十八大以后从脱贫攻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社区)党组织承担的工作任务迅速增多,工作愈发精细化、精准化,及时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工作待遇,增加办公、治理经费,为农村(社区)党组织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
二是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农村(社区)党组织数量多、财政供养人员多,维持现有资金投入已经使得财政承担了较大压力,未来随着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推进,将对村党组织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及时的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村级组织的自治能力成为必然选择。
三是坚持制度保障。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制定村(社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逐步构建起具有地域特色的基层党建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制度的执行,强化督查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员评星定格、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有力确保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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