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灯下黑”现象的发生,应切实做好闭环式责任体系的建设,通过强抓责任,落实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强化领导、狠抓落实”。
明责知责,推行具体化责任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是将具体项目框架化,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具象化的重要手段,能够让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内容、标准、责任、路径一目了然,让责任边界清晰化、具象化,使各级党组织书记通过责任清单来明确工作开展的步骤与顺序,使各级党组织认清工作开展的内容与意义。责任清单制度缩窄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宽度,让以党治党、以党管党从务虚转为务实,让总体责任有书记一一传递,让责任工作的落实分工有明细、责任有担当、横纵有边界。
履责担责,建设目标考评工作。做好责任清单制度的推行下,还要做好相关的过程和目标考评工作,建立健全面对面谈党建、党建工作平台问效等模式的开展,实现党建工作有规划、过程有管理、目标有考核、成效有奖惩,一环扣一环,环环抓落实。
强化追责,落实督责检查。工作有部署、没有检查或检查不深入,就会流于形式,落实工作责任就会成为“空谈”。这就要求在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中不断落实责任的刚性要求,把追责督责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加强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一季一问效、一年一述评”,并就基层党建工作每月至少开展2次“双随机”明察暗访,做到督查直面问题,通报点名道姓,以“严实”的措施推动书记既有知责履责尽责之心,又有知责履责尽责之力。
实事求是,保障考责问责。落实责任既要靠自觉,更要靠外力制约。如果好的不激励,差的不追究,久而久之,责任就有落空的危险。在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要求的同时还要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双向发力”,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实行严格的考责、问责,对落实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等处理,制定出台相关的基层党建履职情况意见办法等。形成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闭环式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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