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桂科基字〔2017〕9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考核对象:拥有单台或成套(含配套附件或软件)原值价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科学仪器(即“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并在2021年7月1日前纳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广西大仪平台”)管理的110家管理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考核内容:根据《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效果、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组织管理等,具体如下:

1. 服务效果:年度运行的机时数、年度对外服务的机时数、共享仪器的年度样品数、共享仪器的年度收入、共享仪器的年度服务量等。

2. 服务质量:支撑服务情况、用户评价情况、资质和授权情况等。

3. 信息公开:仪器信息开放率、仪器信息的完整度等。

4. 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

1. 网上材料填报

广西大仪平台于2022年12月28日起开放后台(网址www.gxyq.cn),各管理单位自行登录后台下载《工作手册》,对考核内容及流程进行熟悉。账号和密码可联系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大仪办”)获取。

2023年1月1日起,各管理单位登录广西大仪平台,在绩效考核模块中如实填报基本信息、服务效果、服务质量、信息公开、组织管理等有关数据资料信息,于2023年2月10日前提交,并通过自治区大仪办审核。

2. 纸质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通过自治区大仪办审核的系统自动生成的《绩效考核报告》打印一式2份,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后于2023年2月20日前邮寄或送至自治区大仪办,逾期不予受理。不按时填报、不按时提交材料的管理单位视为考核不合格。

(二)任务分工

1. 考核管理系统应用服务

委托自治区大仪办做好2022年度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完善与维护、年度考核模块设置、咨询与服务、数据审核等,并配合、协助第三方机构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做好考核评审、现场核查、考核结果报送等工作。

2. 绩效考核评审和现场核查

委托第三方机构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会议评审和现场核查,于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结果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安排1-2名从事大型科研仪器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专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考核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总、上报,以及配合做好现场核查等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考核或存在故意瞒报、漏报、造假等行为的单位,将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失信记录。

四、联系方式

(一)材料受理机构:自治区大仪办

联 系 人:叶苁佑、黄岛平、莫达松、李义芬

联系电话:0771-5324691,5332786

通讯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2号B802(邮编:530022)

电子邮箱:gxyq@kjt.gxzf.gov.cn

广西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工作QQ群:543901018

(二)考核评审机构: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丽君、贾艳桦

联系电话:0771-5847522,5862686

电子邮箱:jkzx5843542@163.com

(三)组织管理机构:自治区科技厅

联 系 人:周琳、陆曦(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771-2613760,2618795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2〕70号) – 通知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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