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办法完整版(附表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下列物品的采购:
1、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家具、工具,大型游乐设备,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等。
2、存货:商品、包装物、委托代销商品和各种工程材料等。
3、低值易耗品: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物资材料等。
第三条 采购活动的执行部门
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统一由公司的所指定的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执行,原则上采取“管理使用与部门职责对应”。具体规定为:
1、综合部:负责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2、工程物业部:负责工程物料、工程维修工具、器具等采购.
3、市场部:负责营销推广、广告宣传产品采购。
4、营运服务部:负责运营服务、票务、讲解、演艺道具及场馆设施等采购。
5、旅游招商部:负责商品及包装物、委托代销商品、货架、招商活动宣传项目等与招商活动有直接关系的采购.
第四条 采购部门及采购人员行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和开发公众号专注分享供应商管理知识和经验采购员应根据《采购人员廉洁自律协议》(附件8)要求,尽职尽责;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做出不适当行为者,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主要指采购计划管理、采购作业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入库和付款、供应商信息管理等几个重大方面。
第二章 采购计划管理
第六条 为了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核、执行及反馈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制定满足正常营运需要的采购计划,指导具体采购工作。
第七条 采购要求
1、采购实行计划管理、专人负责,采购员根据经营指标制定《采购计划审批单》(附件1),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2、采购计划要根据市场实际制定,坚持量出为入,以销定购的原则;防止积压,避免断档,做到快进快出,加快资金周转.
3、了解掌握市场信息,选择质优价廉、有特色的商品;确保品质达标,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第八条 采购申请
1、采购员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于5日前提交《采购计划审批单》(附件1),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2、 紧急采购时,由采购申请人在采购计划审批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可先行采购,在报销之前完善签字手续。
3、若撤销采购,采购需求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相关人员.
第九条 相关程序及业务流程
步 骤 | 完成时间 | 涉及部门及岗位 | 步骤说明 | 审核 | 审批 |
采购计划编审 | 每月20—25日 | 各需求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 完成下月《采购计划审批表》编制。(详见附表1) | 部门负责人 | |
采购计划审批 | 每月30日前 | 按照规定流程及权限进行采购审批。 | |||
申请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
财务部 | 财务负责人 | ||||
分管领导 | 分管副总 | ||||
财务总监 | 财务总监 | ||||
采购金额>2000元;≤20000元 | 总经理 | ||||
采购金额>20000元;≤40000元 | 主要领导 | ||||
采购金额>40000元 | 党工委班子 | ||||
资金计划编审 | 每月30日前 | 综合管理部采购员 | 按未结款情况提交下月预计付款需求。 | 综合管理部 | / |
财务部负责人 | 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报批. | 财务部 | 总经理 |
第三章 采购作业控制管理
第十条 为明确控制和监督具体采购作业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参与人员,规范采购作业的控制流程,适用于采购范围内所有(除大宗物资采购)的采购作业.
第十一条 询价、比价、议价
按采购申请流程,领导批准后交采购人员组织采购;采购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比价后上报《请购单》(见附表5)。
1、采购员进行询价,财务人员参与比价,采购人员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以低价原则选择供应商.
2、 存在多种进货渠道时,在保证供货厂商资信、商品质量、销售服务同等可靠的基础上,比较分析及综合平衡厂商供货保障能力、供货价格优惠、结算条件优惠上优化选定进货渠道;
3、询比价要求:单项采购金额200元以下采购员自行比价报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计确认签字可采购;单项采购金额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的,采购员电话咨询供应商做好比价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签字报分管副总签字方可采购;供应商管理和开发公众号专注分享供应商管理知识和经验单项采购金额达2000元以上的采购作业,要求实施询比价程序。
4、需经询比价程序的采购业务,采购员要向至少3家供应商发《采购询价单》(详见附表2),收集供应商报价单并填制《采购议价表》(详见附表3)报领导审批.
5、询价、比价审批流程表
步 骤 | 完成时间 | 涉及部门及岗位 | 步骤说明 | 审核 | 审批 |
采购员询比价 | 采购计划单批准后 | 采购人员 | 完成《采购询价单》 (不少于3家) | ||
采购 议价 | 采购询比价后 | 采购人员 | 填制《采购议价表》 | ||
采购议价审批 | 采购实施前 | 按照规定流程及权限进行审批. | |||
申请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
财务部 | 财务负责人 | ||||
分管领导 | 分管副总 | ||||
财务总监 | 财务总监 | ||||
采购金额>2000元;≤20000元 | 总经理 | ||||
采购金额>20000元;≤40000元 | 主要领导 | ||||
采购金额>40000元 | 党工委班子 |
第十二条 《请购单》报批
1、询、比、议价程序结束,采购人员根据领导审批后的《采购议价表》填写《请购单》(详见附表5)。财务部对经过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的《请购单》进行审计,无异议签字通过,如对报价有疑问继续询比价。2000元以内的经分管副总同意将直接进行采购;2000至20000元的采购经总经理同意后可直接采购。
2、《请购单》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要使用部门确认的交使用部门确认,不需要经使用部门确认的,由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请购单》实施采购,完成入库手续。
3、《请购单》审批流程表
步 骤 | 完成时间 | 涉及部门及岗位 | 步骤说明 | 审核 | 审批 |
填制《请购单》 | 《采购议价表》审批后 | 采购人员 |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议价表》,填制《请购单》 | ||
《请购单》审批 | 采购实施前 | 按照规定流程及权限进行审批。 | |||
申请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
财务部 | 财务负责人 | ||||
分管领导 | 分管副总 | ||||
财务总监 | 财务总监 | ||||
采购金额>2000元;≤20000元 | 总经理 | ||||
采购金额>20000元;≤40000元 | 主要领导 | ||||
采购金额>40000元 | 党工委班子 |
第十三条 采购合同报批
1、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请购单》,填制《经济合同审批表》
(详见附表6)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与供应商签定合同.
2、合同审批流程表
步 骤 | 完成时间 | 涉及部门及岗位 | 步骤说明 | 审核 | 审批 |
填制《经济合同审批表》 | 合同签定之前 | 采购人员 | 根据审批后的《请购单》,填制《经济合同审批表》 | ||
《经济合同审批表》审批 | 合同签定之前 | 按照规定流程及权限进行审批. | |||
申请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
财务部 | 财务负责人 | ||||
分管领导 | 分管副总 | ||||
财务总监 | 财务总监 | ||||
采购金额>2000元;≤20000元 | 总经理 | ||||
采购金额>20000元;≤40000元 | 主要领导 | ||||
采购金额>40000元 | 党工委班子 | ||||
合同审核 | 合同签定之前 | 采购人员 | 上报拟定好的合同文本 | 法律顾问 | |
合同签定 | 采购实施之前 | 采购人员 印章人员 | 根据审批后《经济合同审批表》及合同到印章人员处盖章供应商管理和开发公众号专注分享供应商管理知识和经验 | 管理印章人员 |
第十四条 采购物品入库详见第六章《采购验收入库管理》
第十五条 在常规物资采购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采购员无法找到三家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员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 续购物资是指在一年内再次购买以前经批准确定的同一供货商的、且确认该物品价格基本不变或稍有下浮的同一物品。需续购部门应先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四章 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管理
第十七条 大宗物资和设备是指单项采购金额在4万以上。
(不含四万元)且不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设备采购,超过20万元(含)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主要包括采购部负责采购的物资和设备以及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经办采购的需要安装的设备。
第十九条 采购程序
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应根据经集团党工委领导会议讨论同意的《采购计划审批单》,再由采购评审小组组织现场比价招标,采购评审小组会签后由采购员负责采购。具体规定如下:
1、由申购部门及采购员共同确定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询价比价,并附有供应商盖章确认的报价单、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业绩证明及样品等详细资料和实物;
2、在常规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采购员无法找到三家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员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经采购评审小组会签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3、特定物资和设备采购:使用部门需采购独家经营的特定物品时,应将产品的品牌、质量、价格和信誉等市场调研咨询情况向采购评审小组汇报,经采购评审小组会签同意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4、续购物资和设备:续购物资和设备是指在一年内再次购买以前经批准确定的同一供货商的、且确认该物品价格基本不变或稍有下浮的同一物品。需续购部门应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评审小组会签,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第二十条 评审机构
1、 公司设立采购评审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对4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和设备招投标管理和评审。采购评审成员由分管领导、专家、财务审计人员、总经理室人员以及有必要参加的相关人员(包括外聘专家)等组成。
2、 采购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应对采购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包括价格、付款条件、交付时间、制造工艺、技术服务、履约能力及合作经历等评估条件。
3、 采购员负责召集采购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并由采购员负责做好评审记录和评审文件会签工作。
4、 采购部门应在会前准备好充足的资料,如项目方案介绍,供应商询价记录或招投标情况,各供应商优惠办法,性价比意见书,其它相关资料等。
第二十一条 相关要求
1、 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集中进行,不得化整为零;
2、 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及采购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秉公办事的原则.不得接受供应商宴请、不得收受供应商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回扣;
3、 实行采购工作回避制.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凡与供应商有亲戚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4、 采购评审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有关采购信息;
5、 各部门在采购大宗物资和设备时未按本办法的程序进行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详见附表4《大宗采购比价表》
第五章 采购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为明确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签定、审核和执行,适用于物资采购的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采购价格选定后,采购商品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上或采购合同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有经常供货行为的(一年内有3次以上)必须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十四条 采购部门应拟订采购合同固定文本,经律师审核、领导审批后,作为日常采购格式合同文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事宜必须签署准确、严密。
第二十五条 采购合同必须进行合同评审会签,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逐一进行审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合同进行联合会签,并对会签结果负责。只有经过会签同意的合同才能加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第二十六条 参加合同会签的职能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法律顾问、分管领导、总经理;合同会签的经办人为相关采购责任部门,合同签订前要填制《经济合同审批表》(见附件6),供应商管理和开发公众号专注分享供应商管理知识和经验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与供应商签定合同.经办人将《经济合同审批表》原件交印章管理人员,印章管理人员核对合同后盖章。
第二十七条 采购合同的保管:所有合同一式4份(不少于4份),分别由档案管理部(原件)、财务部(原件)、采购部门(复印件)和供应商(原件2份)留存,各部门保管的合同要同时附经过审批同意的《经济合同审批表》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采购合同条款的执行跟踪:日常跟踪由采购责任部门负责,财务部对合同条款的执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二十八条 供应商给予公司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情况,必须在合同条款中反映。严禁采购人员私自收取或索要供应商回扣、佣金等,一经查明发现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开除、降职或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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