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体原则:
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中的医学科学技术研究的重点领域,结合医院发展和学科发展的实际需要,以防治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选择、安排课题。以应用研究为主,重点扶持和发展医院的优势学科,形成特色。鼓励开展横向课题,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参与外来课题研究。
2、申请列入计划的科研课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先进性:选题内容新颖,有创新,研究起点高,有一定技术难度,选用指标先进,预计研究结果可达到省内、市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2)科学性:课题设计严密细致,研究内容、指标具体,研究手段与方法先进合理,技术路线周密清晰可行。
(3)实用性:目的明确、具有特色。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能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基础研究项目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与学术价值,有可预见的应用前景,对推动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
(4)可行性: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具备基本的实验条件,仪器设备、试剂、药品供应有保证,课题组人员组成已落实,有承担并完成所申请项目的能力,协作科室已落实,协作内容有明确分工。研究进度切合实际,教学科研统筹安排,研究时间有保证。凡列入计划的项目,课题组必须按计划规定的内容、指标及进度实施,项目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
3、课题监管:在计划执行期间,研究课题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各课题组每半年对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小结,书面形式报医教部。职能部门对科研项目的实施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协助解决。提出整改措施。
4、结题管理:科研课题完成后,应整理全部资料申请成果鉴定、资料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效益分析报告、应用推广情况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等,连同填写的《科研成果鉴定申请书》报医教部审核后,报有关部门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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