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厅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四川省科技厅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科技厅制定了《四川省科技厅经费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四川省科技厅经费的适用范围和用途,包括科研、推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同时,办法还明确了经费的预算编制、分配和使用原则,以及经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审计监督等内容。
为了确保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四川省科技厅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包括经费使用的报告制度、预算审核制度、经费审计制度等。
该办法的出台,为四川省科技厅经费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有利于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科技发展,为推进四川省科技创新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科技厅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省科技厅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科技厅(以下简称“科技厅”)作为科技管理单位,负责科技厅经费的管理和支配。
第三条 科技厅经费应当用于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科学技术活动。
第四条 科技厅经费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经费预算
第五条 科技厅应当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并将其纳入科技厅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 经费预算应当包括科研、推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并应当符合科技厅科技发展规划和经费使用要求。
第七条 经费预算应当经过科技厅领导层审核批准,并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 科技厅应当定期公布经费预算,并应当保证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
第九条 经费预算的审核和批准应当严格程序,并应当保证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 经费预算的审核和批准应当经过科技厅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并应当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 科技厅应当定期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 经费预算的审批程序应当严格,并应当保证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 经费使用
第十三条 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科技厅科技发展规划和经费使用要求,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科学技术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应当遵循合理、科学、高效的原则,不得浪费、滥用或虚报经费。
第十六条 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科学技术研究的需要,不得浪费、滥用或虚报经费。
第十七条 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用于与科学技术研究无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 经费使用应当符合科技厅科技发展规划和经费使用要求,并应当经过科技厅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四章 经费审计
第十九条 科技厅应当建立经费审计制度,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 经费审计应当由科技厅内部相关部门负责,并应当定期开展经费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经费审计应当经过科技厅领导层的批准,并应当确保经费审计的公正性。
第二十二条 经费审计应当公开程序,并应当保证经费审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科技厅经费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科技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科技厅经费使用涉嫌违法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科技厅经费,是指科技厅用于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科学技术活动的资金。
(二)科研,是指对科学技术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以获得新的科学技术成果的活动。
(三)推广,是指利用科学技术成果,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以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的活动。
(四)学科建设,是指对科学技术学科建设进行规划、设计和实施的活动。
(五)人才培养,是指通过教育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发展的活动。
(六)其他科学技术活动,是指科技厅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活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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