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科研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名称符合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方向和需求;
(2)研究内容符合学校的研究方向和教学需求;
(3)申请人符合学校的科研条件;
(4)申请人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
1.2 项目申请可以通过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也可以通过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
1.3 项目申请程序如下:
(1)填写项目申请表格;
(2)提交项目申请文件;
(3)审核项目申请文件;
(4)确定项目资助方式和金额;
(5)签订科研项目合同。
二、项目管理
2.1 项目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当明确,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和技术水平;
(2)项目组应当有合理的人员组成,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3)项目应当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
(4)项目应当有相应的文档和记录,包括项目申请、进展报告、验收报告等。
2.2 项目管理程序如下:
(1)确定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
(2)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进度表;
(3)进行项目申请、审核、验收等工作;
(4)记录项目进展和成果。
三、资金支持
3.1 学校应当为国防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资金支持应当符合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
(2)资金支持应当用于国防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
(3)资金支持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资金支持程序如下:
(1)项目申请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资金支持申请;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资金支持申请进行审核;
(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向项目申请人发放资金支持通知单;
(4)项目申请人按照资金支持通知单的要求使用资金支持。
四、项目验收
4.1 项目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应当对项目进行总结,撰写项目验收报告;
(2)项目组应当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验收意见。
4.2 项目验收程序如下:
(1)项目主持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参加项目验收会议;
(2)项目验收会议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证验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项目验收会议应当提出验收意见,并对项目进行评价。
五、其他规定
5.1 学校应当加强对国防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提高科研水平。
5.2 项目申请人应当遵守项目管理的规定,按时提交项目申请文件和验收报告,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支持。
5.3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防科研项目的管理,及时对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价,并确保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以上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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