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公务出差自驾交通费规定
近年来,随着自驾出行的普及,浙江省内的公务出差也变得越来越灵活。然而,为了保障公务出差的顺利进行,浙江省政府制定了一份内部规定,明确了公务出差自驾交通费的计算方法。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规定的内容。
浙江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公务出差自驾交通费规定》,该规定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了浙江省内公务出差自驾交通费的计算方法,包括自驾交通费、油费、过路费、住宿费等。
1. 自驾交通费的计算
浙江省内公务出差自驾交通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1)起点到终点:起点为出发地,终点为目的地。
(2)油费:按照出差人员出差期间自驾路线油表显示的实际加油量,乘以0.14元/升(含)的系数,得出油费。
(3)过路费:按照出差人员自驾路线上的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收费设施的收费金额,乘以0.3元/公里(含)的系数,得出路费。
(4)住宿费:按照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住宿地点的住宿费用,乘以0.12元/夜(含)的系数,得出住宿费用。
2. 规定适用范围
浙江省内公务出差,是指浙江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在公务活动中,由于工作原因需要自驾出行,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所经历的出差。
3. 规定注意事项
(1)规定适用于所有自驾出行的公务出差人员,不论其是否在浙江省境内。
(2)规定中明确了自驾交通费的计算方法,但并未提供具体的油费、路费、住宿费的计算方法。因此,出差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
(3)规定中明确了出差人员应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自驾交通费待遇。
浙江省内公务出差自驾交通费规定,明确了浙江省内公务出差自驾交通费的计算方法。出差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并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自驾交通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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