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财务管理,提高党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党部的相关规定,制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
一、党费收缴
1. 党费必须由党员自愿缴纳,个人不能预交或代交。
2. 党费缴纳标准按照党员身份不同,分为基层党员、中高层党员和特殊党员三个层次,具体标准由各地党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3. 党费缴纳方式:党员应通过党员身份所在的党组织缴纳党费。党组织应定期将党费收入存入党员个人帐户。
4. 党费缴纳时间:党费缴纳时间为每周一晚或每月初。
5. 党费缴纳记录:党员应如实记录党费缴纳情况,党组织应建立党员缴纳党费的数据库,确保党费缴纳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党费使用
1. 党费使用原则:党费必须用于支持党的工作,优先支付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培训、会议等费用。
2. 党费使用方式:党费主要用于支持党的各项事业,包括党的宣传、组织、纪律、教育、领导工作等。
3. 党费使用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事业,不能用于个人消费或商业用途。
4. 党费使用监督:各地党部应加强对党费使用的监督,确保党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其他规定
1. 党费缴纳和使用管理规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央党部的相关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和中央党部规定相抵触。
2. 各地党部应当认真执行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党费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3. 各级领导干部不得预交或代交党费,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党费私利。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规定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财务管理,提高党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确保党费能够更好地支持党的各项事业。党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实记录党费缴纳情况,确保党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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