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项目实施及验收管理细则
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项目验收指南》(以下简称“验收指南”)和《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项目实施手册》(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手册”)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人应当填写《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技术方案;
(4)项目预算和进度计划;
(5)相关技术文献和技术资料;
(6)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1.2 项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符合验收指南的要求。
二、项目实施
2.1 项目实施应当由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部门负责,并按照项目实施手册的要求进行。
2.2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申请人应当与项目实施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调整项目进度和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3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记录和评估,确保项目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符合验收指南的要求。
2.4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项目验收机制,定期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2.5 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使用。
三、验收管理
3.1 验收管理应当由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部门负责,并按照验收指南的要求进行。
3.2 验收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验收申请的提交和审核;
(2)验收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3)验收程序的制定和执行;
(4)验收结果的审核和发布;
(5)验收数据的收集和管理。
3.3 验收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确保验收程序的规范和公正性。
3.4 验收机构应当对验收过程进行记录和评估,确保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3.5 验收机构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使用。
四、结论和建议
4.1 项目申请人应当填写《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项目验收结论报告》,并在验收完成后及时提交。
4.2 项目验收机构应当对项目申请人提交的验收结论报告进行审核,并形成结论意见。
4.3 项目验收机构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使用。
4.4 项目验收机构应当对项目申请人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管理的不断提高。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总部管理科技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开展项目实施和验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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