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龙圩:三项举措对工程项目管理“再监督”

红网时刻永州9月15日讯(通讯员 奉明国)“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分别是哪些人?到位没有?”近日,回龙圩管理区纪委工作人员在对该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园扶贫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进行督查时,询问项目有关负责人员。7月份以来,该区纪委通过规范管理办法、排查廉政风险、强化监管督查三项举措,对全区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再监督”。

规范管理办法。出台《回龙圩管理区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相关单位的监管重点,从规划设计、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财务审计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抓住项目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跟踪督查,及时督促整改。

排查廉政风险。项目实施前,区纪委向项目建设单位下发廉政提示函,督促监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明确相关要求,签订廉政承诺书。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部位,该区纪委督促工程项监管职能部门过滤筛选出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项目管理、项目法人、施工监理和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质量与安全、资金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19个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对关键环节、重要点位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确定40个监督切入点,尽可能地预防、排查、控制、降低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各种廉政风险。

强化监管督查。发挥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主力军”作用,对项目立项、招标方式、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阳光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将监督职责落到实处,形成事前介入、事中把关、事后评价的良性循环机制,针对项目阶段性任务目标、时间节点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区纪委加强对监管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截至目前,督促监管职能部门发出交办函3个,整改问题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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