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广州市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政府制定了《广州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符合广州市科技发展需求;
(2)申请人符合相关条件,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经费;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作关系。
1.2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项目名称、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的详细说明;
(2)申请人的资格证明、科研经费证明、合作关系证明等;
(3)项目申请书、项目计划书、论文计划书等。
二、项目管理
2.1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项目集中管理,由一个机构负责;
(2)实行目标管理,按照项目计划书和论文计划书等,定期对项目进行进度、质量、成本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
(3)实行风险管理,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明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2.2 项目管理应当建立项目库:
(1)对各类科研项目建立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
(2)对各类科研项目进行编号,并建立项目档案;
(3)定期更新项目库信息,保持项目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经费管理
3.1 经费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实行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用途明确、真实;
(2)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经费;
(3)实行经费审批,严格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法。
3.2 经费管理应当建立经费库:
(1)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建立经费库,实行分类管理;
(2)对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编号,并建立经费档案;
(3)定期更新经费库信息,保持经费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和处罚
4.1 广州市政府科学技术部门是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的监督和指导:
(1)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定期检查项目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定期检查项目成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2 对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广州市政府科学技术部门应当予以处罚:
(1)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应当立即停止项目管理,并予以警告;
(2)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予以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州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是广州市政府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制定的具体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为广州市科技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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