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海南省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的组织、申请、评审、实施和验收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海南省制定了《海南省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南省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的组织、申请、评审、实施和验收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申请科研项目。科研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农业科学、医学与卫生、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的研究项目。
第三条第三条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各机构应当遵守办法的规定,协同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项目申请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发展政策、规划和需求。项目申请应当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申请人信息等内容。
第五条第五条科研项目申请应当由申请人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提出,也可以通过各部门、各机构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完整的项目申请文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指南、研究计划、经费预算、设备清单、论文、专利等信息。
第六条第六条海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科研项目评审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项目申请的内容、目标和要求,对科研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当由评审专家和申请人共同确认。
第七条第七条科研项目评审结果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是否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可以进一步申请基金、经费、设备资助等。
第八条第八条科研项目实施和验收应当由申请人、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和相关部门、机构共同完成。科研项目实施和验收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对科研项目进行实施和验收。
第九条第九条科研项目实施和验收结果应当由专家和申请人共同确认。通过实施和验收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当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并享受相应的科技奖励。
第十条第十条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参考文献
[1]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https://www.hlj.gov.cn/n2/2019/12/13/c220197-0000000007.pdf
[2] 国家科学技术部. 科研项目管理教程. https://www.ntu.edu.cn/home/ntu_yfs/xueyuan/list_10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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