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案件管理部主任王媛媛——
坚持业务监督管理枢纽定位
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业务监督管理枢纽定位,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提升案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在政治统领上谋发展、求突破
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案件管理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提高站位、担当作为。按照“十四检”要求,深刻认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使命任务、历史方位、总体思路、重点任务,科学研判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牢牢把握业务监督管理枢纽的职能定位,自觉把案管工作放在检察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充分履职,以“求极致”的态度对待和完成各项案件管理工作任务。
二是紧跟部署、检视整改。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教育整顿为抓手,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刻检视思想、工作和队伍中的问题,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全面提高案件管理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是严明纪律、坚守底线。要从对党忠诚、“两个维护”的高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深入查找案件管理岗位廉政风险点,从制度机制上完善防控措施,坚决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确保案件管理队伍始终忠诚纯洁可靠。
二、在服务参谋上谋发展、求突破
要以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牵引,主动调整工作重心,善用、用好业务分析和考评评价工具,发挥好引领、指导和推动作用。
一是深化业务态势分析。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部署,聚焦服务检察工作大局、服务检察决策,通过数据分析全面准确地展现各业务条线工作的成效、问题和不足,揭示数据变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问题和规律,为院领导了解掌握评价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业务条线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是研发业务数据分析系统。会同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适时研发业务数据分析系统,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等重点关注数据的计算公示嵌套其中,提高数据抓取速度、深化数据分析精度,确保发现的问题能“落到院又落到人”,使“案-件比”等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运用更加具有针对性。
三是规范检察业务数据管理。严格落实高检院《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数据信息填录工作,防止出现虚报、漏报、瞒报的情况,压实办案检察官的填录主体责任和案件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责任。
三、在业务监管上谋发展、求突破
全省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要着力把业务监管工作做精做强、提升实效。
一是强化流程监控。持续抓好《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实施意见》的落实,改进流程监控方式,省院案件管理部每周一在内网首页发布流程监控超期预警提示,督促办案人尽快结案。各地区要围绕《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健全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制度。
二是深化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开展2021年度撤回起诉、2020年度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专项评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落实评查层级责任、司法责任。梳理和汇总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堵塞司法管理漏洞,补强司法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规范司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做实业绩考评工作。优化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对不符合考评实际的指标予以删减,对体现中心大局、检察重点和本地办案实际的指标及时增设,合理优化调整指标及权重分值,真正把司法办案的政治要求、检察理念、工作部署、办案规范传导、压实给办案检察官,转化为检察官的具体履职行为。
四、在外部监督上谋发展、求突破
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规范律师接待服务,广泛听取司法行政部门、律协、律师等意见建议。持续做好全省律师异地阅卷服务工作,会同检察技术与信息化部,积极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准备工作,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切实做好案件信息公开。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和监督责任,层层抓好责任的落实,加强法律文书公开的管理工作,促进法律文书公开常态化、及时化、规范化。
三是切实抓好人民监督员工作。在提高监督活动质量上下功夫,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监督参与方式”全覆盖。
五、在基层基础上谋发展、求突破
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提升案件管理队伍的能力素质。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主动帮助相对薄弱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基层创新创优。围绕案件管理工作主责主业,广泛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打造更多有特色、有亮点的案管品牌,以点带面,推动案件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是提升基本素能。充分运用第二届全国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成果,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人才库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巡讲,努力培养更多的工匠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引领和带动案件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三是增进交流互动。建立健全“短课程”共享机制,由各地区自选题目,就开展案件管理某个单项工作的经验、技巧或者心得体会,制作10至20分钟左右的短课程,供全省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来源:黑龙江省检察院办公室简报
作者:王媛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