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李媛媛
“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投资营商环境……”4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近日印发了《河南省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精简审批流程的时间目标,并针对审批管理事项及其申请材料列出详细清单。
《方案》提出,通过全面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承诺制的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开发区内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值得一提的是,相较于此前的有关政策,《方案》首次提出两类清单,即《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和《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除有明确法律依据外,严禁擅自增加(拆分)审批事项、许可条件和受理材料,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明确对投资审批事项、适用范围及申报材料等进行优化调整的,可先执行。对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审批事项,及时推动取消。
《方案》还提出,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可视情况适当简化,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或已研究同意建设的项目,部分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方案》指出,要做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为此,有关部门将加强基础设施REITs政策解读、操作指导,鼓励企业拿出优质资产参与试点。对储备项目加强对接服务,跟踪前期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基础设施REITs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加强跟踪服务。
此外,《方案》将“多规合一”“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 “联合审验”等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嵌入到分阶段并联办理流程中,以充分发挥改革创新举措的集成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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