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有效监督投资项目执行人员的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投资项目组执行人员负责按照项目执行计划书的规范开展投资项目。
(二)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
(三)公司监事会、审计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章 投资项目跟踪管理
第四条 跟踪管理的事项
公司投资部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并定期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具体需跟踪管理的事项如下。
(一)投资业务相关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二)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越权审批行为
(三)投资计划的合法性。重点检查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四)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五)投资项目核算情况。重点检查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与会计棋牌
(六)投资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使用资 金的用途和预算, 使用过程中的现象。
(七)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账实不符的现象。
(八)投资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过程。
第五条 投资前的跟踪
对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取得投资业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投资部门及其他部门应定期将投资的环境状况、风险和收益状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门,随时掌握资金的保值增值情况,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的财务管理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 投资过程中的跟踪
(一)公司审计、财务部门按工作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查阅财务决算资料。
(二)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公司投资部应在此情况出现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
(三)投资项目的变更,应由投资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审定。
(四)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条 投资中止或结束时的跟踪
(一)投资项目的终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提交公司投资部门汇总整理,经公司统- 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
(二)投资项目终止或结束后,公司投资部对投资项目参与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三)投资项目中止或结束后,投资部将有关投资项目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由战略企划部(投融资部)负责制定、解释、修改。
第九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