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先宏、通讯员宋爽)招投标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指标。武汉一项目管理公司违法提高投标准入门槛,被行政机关处罚。该公司不服处罚,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经认真审理,依法维持处罚决定,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规范市场秩序。
2019年4月,武汉车都四水共治项目管理公司(简称“车都公司”)为某人工湿地勘察项目招标。招标公告设定的投标资质等级,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2019年5月,经开标、评标,武汉市某设计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5月,双方签订《工程勘察合同书》。
2022年1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认为,该项目招标行为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对车都公司予以行政罚款一万元人民币。
2022年2月,车都公司不服处罚,向武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审理后,行政复议机关近日作出复议决定,认定该招标项目乙级资质即可承接,车都公司将准入门槛设为甲级资质,明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原《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违法事实为基础,量罚适当,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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