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田姣
6月28日,科技厅会同教育厅、省国资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全省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我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将开发设立超过5300个科研助理岗位,持续培养建设一支对科研感兴趣、具备一定专业能力、流动顺畅的科研服务人才队伍。
动员部署会现场 摄影 程小娟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既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科技管理改革、构建与科技计划相适应的专业化支撑队伍的重要举措。
如何增强科研助理岗位吸引力?我省将从建立常态化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机制、强化科研助理经费保障、强化科研助理就业服务保障、强化科研助理户口和档案管理,以及建立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等五个方面强化对科研助理的支持保障。
对于建立常态化的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机制,主要通过省级科技计划等项目承担单位、各类省级创新基地(平台)依托单位开发一批科研助理岗位,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升级审核和考核、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审核和考核、对市(州)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等,都将科研助理岗位开发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此外,在科研助理经费保障方面,各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括结余资金)均可用于保障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就业服务保障等方面,要求单位应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科研助理经历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纳入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计算。科研助理的户口可存放在聘用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可存放在聘用单位。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