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业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能源管理 分布式光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能源项目主要系投资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建设运行,以用户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成为国家倡导的一种太阳能光伏发电模式。

公司将以节能降耗为目的,根据客户的屋顶特点为业主单位搭建一套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并提供设计、投资、建设、并网和运营维护等服务。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包括:设备基础浇筑、支架安装、组件安装、汇流箱安装,逆变器箱变基础建设;箱变、逆变器,直流柜、通讯柜设备安装调试试验;电气连接及电缆敷设,全场接地制作焊接,发电场区道路建设,以及所有设备连接调试,试验,保护调试,电气连接,监控安装等建设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极具社会效益,该项目由三个子项目组成,分别为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项目。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总装机容量约为 56MW,主要为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该项目不仅能减少对电网电力的消耗,减轻当地电网的压力,而且使用绿色能源,节约传统能源,也有助于提升绿色城市形象,同时对本企业形象的树立也有很大的帮助。

2、项目必要性分析

随着节能减排、环境治理观念的深化,绿色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得到国家、地方的高度重视,相关法规、扶持政策、管理规定陆续出台。太阳能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具有良好的推广性。

(1)符合“绿色、环保、节能”原则,具有显著示范作用

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也是未来能源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本项目结合厂区闲置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符合“绿色、环保、节能”的建设原则,能够充分体现城市建设节能环保的先进性理念,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社会形象,是对国家和地方能源发展战略、环保政策、新能源发展政策的积极响应,示范作用显著。

(2)优化能源结构,缓解供电压力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市的用电负荷逐年攀升,但本地电源所占比例较低导致粤港澳大湾区各地市电网对省网的依赖越来越严重,使得当地电网应对主输电通道故障、大规模停电等紧急情况的能力逐渐削弱,电网稳定可靠运行的压力日益严重。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解决本地电源不足问题迫在眉睫。因此,积极地开发利用本地区的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已势在必行、大势所趋,以多元化能源开发的方式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是电力发展的长远目标。

开发新能源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对此十分重视,2005 年 2 月 28 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并自 2006 年1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鼓励新能源发电和节能项目的发展。2008 年 4 月 1 日起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特别强调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太阳能产业的利用提供了政策保证。

(3)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地方政府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随着经济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形象已得到全世界的瞩目,同时全国大范围的大气雾霾等环境问题也备受关注。我国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力度,直接关系到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地位。目前的能源结构中以燃煤为主的火力发电产生大量的 CO2、SO2、NOX、烟尘、灰渣等污染物,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不利的影响。为提高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在对煤电进行改造和减排的同时,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是十分必要的。

(4)开拓发展新能源竞争性业务,探索与客户合作共赢的新模式

屋面光伏项目选择自用电需求量大、具有良好屋面资源的优质工业用户合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合作双方均取得了显著、合理的经济收益,实现了合作共赢,有利于进一步开拓新能源市场,丰富与客户建立合作的新模式。利用闲置屋顶开展光伏系统建设已经是绿色工厂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司大力发展该类业务,一方面能够提高公司的利润率水平,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收入,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公司内部太阳能设备业务板块的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减少用户对电网电力的消耗,减轻当地电网的压力,又能有助于提升城市的绿色城市形象。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能够带来较好的社会效应,亦可以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3、项目实施主体和项目可行性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截至 2021 年 5 月31 日,其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并网装机容量近 70 万 KW,具有丰富的项目投资运营经验,具体可行性说明如下;

(1)发行人具备业务优势以确保项目具有可行性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在光伏发电产业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发行人在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发行人总结形成了完整独立的业务执行规范体系,并由此发展形成了包括资源整合优势、经营优势、管理优势及技术优势在内的核心业务优势。这些核心业务优势能够确保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现有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核心技术、质量控制措施和体系加以执行,进而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2)项目总体设计具备可行性

本项目选用性价比较高的晶体硅光伏组件,这也与国外的太阳能电池使用情况的发展趋势相符合。同时,项目在光伏系统、电气、土建、水工、消防等方面均进行了严谨科学的测算,最终确定的实施方案在操作上现实可行,且根据设计,项目建设与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已得到极大程度的规避,项目本身实现了对经济、社会零影响。综上,项目总体设计上具有可行性。

(3)切合当前宏观经济政策方向

本项目作为利用城镇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发展清洁能源利用的同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是积极实践经济集约化发展的良好范例,能够获得政策的支持。因此,项目享有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

(4)发行人已经与业主单位签署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截止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分别与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签署了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4、项目审批、备案及土地情况

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通过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备案,取得了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和肇庆高新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备案,备案编 号 分 别 为 2020-440115-44-03-022538 、 2020-440115-44-03-080106 和2020-441284-44-03-097208。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业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能源管理 分布式光伏)

2021 年 5 月 24 日,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44011500000106;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光伏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44011500000112;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4412000100000009。

本项目不存在新建房屋建筑物等情形,均在客户已有建筑屋顶开展光伏系统搭建,不涉及新增土地。

5、项目投资概算、项目经济效益和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 1 年,预计 2021 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5,356.00 万元,全部为工程建设及施工期利息,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 万元。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营期为 20 年-25 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期 0.5 年-1 年。投产后,年均增加收入约 2,067.00 万元,年均增加净利润约 593.50 万元,本项目的总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约为 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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