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邢顺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高校是重要的科研力量,如何怎样保证科研经费管理新政在高校落地?邢顺峰指出,高校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重要队伍,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是党中央对高等教育战线提出的要求。
我省拥有普通高等学校153所,其中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14.8万人,近年来在推动科技研发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生力军作用,已经成为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重要策源地。据统计,2021年,我省高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数超8.3万项,同比增长16.3%;获科研经费160亿元,同比增长14.3%;签订技术转让合同1500余项、合同金额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2%、12.5%;授权专利190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920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8800余项,同比分别增长26.2%、31.9%、15.7%。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我省高校获得2020年度国家科技奖数量占全省获奖总数的72.7%。
《实施意见》赋予了高校和科研人员更大财政经费使用自主权,管理方式更加科学、更接地气,激励政策彰显人才的价值、知识的价值,鼓舞人心,必将充分释放高等学校的创新活力,必将充分激发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为确保政策在高校落地落实,省教育厅将做好5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省教育厅将利用媒体矩阵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并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全省高校面向院系、实验室、科研项目团队深入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的解读,把省委省政府的好政策讲清楚、讲明白,把党中央对科技人员的充分信任传递到高校科研人员心坎里,让他们政策明、界限清,合理合规使用经费,有职、有权、有责、有获得感,放开手脚,鼓足干事创业劲头。
二是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高校尽快修订完善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为科研松绑,凡是与《实施意见》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改过来,彻底解决因科研经费使用而影响科研积极性的“痛点、难点、堵点”,让经费更好地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三是优化科研财务管理保障。省教育厅将督促指导高校优化科研经费预决算管理,改进财务报销流程和方式,并通过设置固定岗位、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方服务等多种形式为每个科研项目配上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让科研人员专心做科研,不再“围着经费转”,告别“科研经费烦恼”。
四是激励高校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对高校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提供科技咨询等取得的科研收入实行财政资金配比,与经费拨款挂钩,从更深层次激励高校充分发挥人才智力优势,组织动员广大科研人员,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强化对高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约谈。并将政策实施效果纳入高校年度办学质量考核,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改革政策在高校落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综合山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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