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次新提拔的干部未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廉洁自律意见,还不能提请党组会研究……”近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某局党组会涉及“三重一大”相关资料进行会前审议时提出意见。
为有效掌握被监督单位工作情况,擦亮监督“探头”,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始终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派驻监督重点,盯住关键事,抓住关键人,跟进监督,实行“三重一大”事项会前、会中、会后闭环管理,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会前,严把党组(班子)会前议题审议环节,要求被监督单位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原则和要求,坚持在“三重一大”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将拟上会研究的内容逐一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审议。实行“四个上会、四个不上会”(即部门重要业务工作必上会、“三重一大”事项必上会、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事项必上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必上会,临时动议的不上会、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会前审核不通过的不上会、不符合单位党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的不上会)工作机制,在会前就相关议题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召开组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初步监督意见,及时反馈,整改完善后再行上会或作出不予上会建议。
会中,坚持固定派员参加被监督部门各项“三重一大”会议决策,保证监督的连续性,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意见,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等倾向的坚决说不,现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确保各项议事决策经集体讨论。
会后,采取重点抽查或日常监督等方式,对会议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深入分析研判监督重点、难点、廉政风险点等问题,掌握监督主动权,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
截至目前,该组先后参加归口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55次,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会前作出不予上会研究建议3条。
“全程闭环管理让我们有效避免了‘只要人到场就行’的形式监督、表面监督,同时也破解了研究事项零资料、参会人员零建议、决策执行零反馈的监督问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表示,下步,将聚焦7个归口监督单位职能特点,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力监督,做好成果运用,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派驻监督“全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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