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三个突出” 实现业务队伍双赢——公安刑侦总队一支队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绩效管理工作

公安刑侦总队一支队作为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认真贯彻市委组织部和市公安局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党建引领、全面科学、注重实绩、简便高效”为主线,探索推进组织和个人全流程信息化绩效管理模式,让队伍干事创业正能量更强劲、争先创优主旋律更高昂。2022年支队被授予天津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高站位抓落实,突出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基层党建与刑侦业务深度融合。一是坚持党管绩效。支队党支部牢牢抓住“动员部署、精心规划、落实落细”三个环节,实施不间断全过程管理、全要素推动,每月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听取进展情况,总结亮点做法,剖析存在不足,制定推进举措,强力推动试点落实。二是强化政治标准。牢牢把握“公安姓党”政治属性,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第一要求”和对党忠诚“第一标准”放在首位,多维度对民警进行评价,不断细化、量化政治素质管理指标,全面考量民警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实现了队伍政治素质可衡量、可评判。三是突出重点任务。紧盯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命案积案攻坚常态化和打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等部、局重点工作任务,动态调整业务考核指标,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助推器”和“风向标”作用,强力推动队伍工作作风和破案战果提升,实现了今年以来全市现行命案全破,其他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速侦速破,性侵案件破案率达到97.76%,发案得到有效遏制,“百日行动”期间组织侦破历年命案积案8起,其中破获公安部挂账督办案件5起。

立足本职本岗,突出实绩导向。做到严把“三道关口”,不断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一是坚持组织与个人相衔接。支队党支部结合具体业务范畴,立足组织和个人两个层面,组织制定大队和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即“两办法、两细则”。支队处、科级现职领导考核成绩与分管和任职的大队考核成绩关联捆绑,对业绩突出的大队,在集体奖励和民警公务员评定中给予适度倾斜,不断激发提振民警政治担当、集体荣誉感和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坚持标准与差异相结合。支队党支部在指标制定、岗位确定、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科学设置,对案件侦办、警情处置、专项专班和临时性交办任务等工作的侦查动作进行拆解,在考核基础点数上,结合各侦查环节的重要程度、工作时长、危险系数等因素给予不同考核计点,同时设置参考人员职务、岗位、年龄等系数,让考核指标兼具普遍性和差异性,充分保障绩效考核的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坚持结果与运用相统一。党支部将民警绩效与战时评奖、年度评优、公务员等级评定、总队推优等挂钩,针对绩效落后的民警,通过沟通教育、谈心家访,帮助查找落后原因,开展精准帮扶,真正体现“干好干坏不一样”,实现党建引领刑侦队伍建设和破案打击水平不断 “双提升”。

抓实日常管理,突出提质增效。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管理档案。支队党支部紧抓“平时”这个关键,对参考人员逐人建立绩效管理档案,每月由各大队及全体民警梳理汇总工作情况,对民警日常工作找弱项、查短板、剖原因,形成绩效清单台账,实施“点对点”反馈,加强绩效考核预警,激励全警争先创优,有的放矢抓工作。二是坚持抓信息化管理。不断推进信息化考核,在总队党委大力支持下,支队党支部依托刑侦专业综合应用平台探索建立《民警绩效管理档案系统》,监督绩效计划制定,即时更新工作实绩,时时反馈考核成绩,切实减轻民警考核工作负担,防止繁琐操作,不断提高试点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三是考核流程透明公开。支队党支部坚持发扬全过程民主,实行“月汇总、季排名”考核,每季度将考核成绩与工作台账一并公示,既让组织和个人的绩效情况一目了然、公平公正,又充分保障试点绩效考核始终在集体的监督下良性运行,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刑侦业务和队伍建设新局面源源不断注入动力和活力。

供稿:公安刑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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