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所办公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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