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热作所实际,现将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8日。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有突发事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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