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廉政灶”六项管理制度
一、领导责任管理制度
县局机关“廉政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对机关“廉政灶”负总责。要建立机关“廉政灶”建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廉政灶”的卫生、财务收支、食堂饭菜质量与管理工作。
二、食材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县局机关食堂采购员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负责主、副 食品原料的采购,应坚持如下制度:
(1)采购员采购主、副食品时必须做到现场购货三同时。即同时验质检斤、同时交款、同时取付款收据。
(2)付款收据要求售货方将主、副食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书写清楚。
(3)购物入库时要详细交清数量、介绍质量、接受保管员检查。验质检斤在票据上签字后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要做到计划采购,避免物品积压变质,造成浪费。
三、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县局机关“廉政灶”应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开设账户,单独建 账,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廉政灶”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机关“廉政灶”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监督食堂收支等有关事项。 “廉政灶”要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把支出关。
四、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1)接待实行餐前审批和对口接待制度。有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批。
(2)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来人需要招待的,由其部门负责人先征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标准安排在廉政灶就餐。
(3)廉政灶接待由伙食管理员负责准备接待物品,并负责在接待结束后的一周内持派餐单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签字后报账,每月将“廉政灶”台账交监察室存档备案。
五、民主监督制度
(1)县局机关“廉政灶”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检查、反馈、座谈等形式,接受机关干部对“廉政灶”的民主监督,对机关干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批评,及时采纳和改进。
(2)确保廉政灶财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机关“廉政灶”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堂财务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接受全体机关干部的监督,“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和“民 主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六、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
(1)炊事员、伙食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 本要求。
(2)炊事员要主动、认真、经常的擦洗、打扫食堂内的卫生,保持食堂的清洁。炊事员要时刻保持好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3)食堂卫生必须达到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餐具、厨具要坚持经常消毒,以防病从口入。
(4)搞好食品卫生,生熟食分开,加盖加罩,防尘防污, 做好剩饭剩菜的处理,防止变质。
(5)炊事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卫生意识。精益求精, 努力提高饭菜质量,适合大众的口味。做到服务热情、照顾周到、保证满意。
(6)保持冰柜、消毒柜清洁,经常打扫清理,做到无腥臭腐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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