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中!顺德拟出台办法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11月4日,记者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出台《顺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范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现面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但目前光伏发电项目在建设规范、设备要求等方面,国家和省市暂未有明确规定和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类进行分类管理。由于市场准入门槛低,以及在市场监管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很多参差不齐的光伏企业介入,部分安装企业施工质量差、设备选型不过关、后期运维不到位,不仅影响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发电效率,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人身、财产的巨大损失,从而影响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顺德制定《暂行办法》,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项目备案、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并网登记、项目验收并网计量与结算、运营与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章节。

征求意见中!顺德拟出台办法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北滘集成科创园光伏发电项目。企业供图

总则包括管理办法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定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模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原则等内容,并重点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简化流程,包括明确提出非经营性小型(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分布式光伏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争议。

项目备案部分则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重点提出:用户申请用电新装、增容,但物业权属证明不齐全的,由属地镇街相应管理部门核实用电土地、建筑是否属于“两违”并函复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参考回复意见判定是否受理用电报装申请,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产权不齐的用户申请难题。

项目建设管理部分明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应符合的规划、施工和相关设备的质量等要求,重点提出:明确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2米或不高于建筑物最高平面1米(具有特殊楼梯间的居民楼,在楼梯间上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最高点应不高于屋顶屋面4米),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垂直投影不应突破建筑物屋顶范围,解决城管执法部门因缺乏相关标准而限制光伏项目施工的问题。

项目并网登记部分则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请并网登记时的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

项目并网验收和计量与结算主要明确了接入公共电网的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用户侧的配套工程投资建设方。电网企业对电量计量,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电量补助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暂行办法》还对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施工、运营的安全管理,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各部门监管责任。

包括重点提出:由对应区相关部门的镇(街)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行和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在供电部门开展并网验收环节进行联合安全检查,以健全光伏项目在建成后安全验收管理方面的机制。

即日起2022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所提意见或建议应包含具体表述、理由、意见人姓名或意见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意见建议提交途径:

一、邮寄:顺德区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西四楼能源管理科。

二、电子邮箱:chenhh8@shunde.gov.cn。咨询电话:22831347。

【南方日报记者】蒋晓敏

【作者】 蒋晓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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