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徐勇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就是要通过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充分体现集中采购机构的公益性和强制性特点。”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徐勇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举办的“2017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座谈交流环节如是说。交流中,徐勇分享了对内控管理的看法。
在徐勇看来,政府采购工作不是集采机构一家之事,外部环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内控管理的效果,因此要善于打组合拳,形成共识,从而达到齐抓共管。徐勇介绍,去年,该中心协助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近期还将出台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及关于明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变更方式操作要求的通知等。
徐勇认为,不同环节,集采机构的角色定位也是不一样的,在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公告、组织开标评标期间、评审过程中、合同验收、档案归集等环节,集采从业人员分别充当着审核员、边检员、纪检员、陪审员、公证员、邮寄员等角色。
“采购活动中报名及资格预审、答疑会、开标和评审活动期间,这三个环节与内控管理密不可分。”徐勇说,因为采购人、供应商只有这三个环节会与采购中心进行交流博弈,但由于三方信息的不对称,这些环节在内控上也是最容易失守的。
例如,报名环节,采购人和供应商都知晓有几家参与,对供应商而言,会知道有哪些竞争对手以及其实力、投标报价,因此不能排除联合串标的可能,采购中心对此无法预测;对采购人而言,报名供应商里有没有经手人或单位领导看中的,也会直接影响采购活动的进程。答疑环节,采购人会听到不同供应商的意见和声音,若采购人有倾向性和排他性,就可借助召开答疑会,让采购人就不合理条款作出调整或修改。评审环节,采购中心在项目简介、需求解读、评分方法和标准尺度、变更方式等方面,需征求或听取采购人意见或建议,操作层面采购人主导现象也是存在的。因此,内控要基于这些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内控才能控得住。
此外,徐勇还提出,要通过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依法行政和加强服务意识的关系、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关系、基础工作和加强改革创新的关系”,来实现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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