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人社局“三举措”加强社保基金内控管理(社保基金内控制度)

社保基金内控制度是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机构管理、提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部分。为进一步提高社保财务经办能力,保障财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民乐县人社局通过“内修外管”,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一、建立制度化内控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以岗位风险排查为抓手的社会保险经办监管体系建设,强化稽核职能,建立常规性的检查机制,形成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社保经办内控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止岗位风险的滋生。按照“互不相容”的原则设置岗位,将经办业务内容分为多个岗位流水办理,明确岗位职能、工作依据、操作标准、岗位要求,加强操作权限与审批权限管理。

二、不断优化各环节经办流程。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网银支付系统权限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五个方面着手,重新梳理,提高内控制度防御风险的能力。重点在各经办环节寻找突破口,抓重点,对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时完善内控制度,并认真总结分析,剖析其中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逐步建立高效、合理的经办业务流程。

三是部门协同、股室联动,共同促进财务工作规范、高效。积极向财政、局分管财务领导汇报财务工作业务执行情况,主动与其他股室对接,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主动谋划对策,共同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规范,提高社保各项待遇支付的效率。(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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