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生的员工工伤事故,均按照人社部及国家有关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执行。同时,为了加快轻度工伤处理流程,特制定以下办法。
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一、内部工伤认定条件
(一)、符合法定工伤认定条件,且公司及员工均无疑义。
(二)、程度较轻,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骨折骨裂、无后遗症的受伤事件(通常为皮肉伤)。
(三)、治疗一次性或后续可以确定无较多费用产生的受伤事件。
(四)部分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或已经由医保报销过的受伤事件。
(五)员工同意按内部处工伤程序处理。
二、员工发生疑似工伤后,由本人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过程进行书面陈述,将相应的医疗病历本、医疗发票等交到部门。
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内部工伤政策,初步判断符合内部工伤条件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确认可按内部工伤处理的,告知员工本人,与员工取得一致意见。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部门进行程序材料申报,经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完成后,按内部工伤处理。
五、医疗费用扣除丙类药后,按实际发生额报销。
六、已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公司不再报销。
七、假期以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建休天数为参考依据,按正常工资发放。
八、其他参考公司制度。
九、实习生因为未缴纳社会保险,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按公司现有规定执行。报备主管领导后,假期参照内部工伤处理。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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