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中山大学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科研项目管理人员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名称应当准确、清晰,具有可识别性;
(2)项目内容应当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3)项目来源应当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1.2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简介;
(2)项目研究计划;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参考文献。
二、项目管理
2.1 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项目管理应当科学、规范、高效;
(2)项目管理应当注重团队协作,尊重知识产权;
(3)项目管理应当注重研究质量,保证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可靠性。
2.2 项目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规划与设计;
(2)项目执行与控制;
(3)项目评估与总结。
三、研究成果管理
3.1 研究成果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研究成果应当符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研究成果应当尊重原作者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研究成果应当符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
3.2 研究成果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研究成果的发布与传播;
(2)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
(3)研究成果的引用与标注。
四、其他规定
4.1 科研项目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4.2 中山大学将根据情况不断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并发布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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