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美电商平台更美App所属公司“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再因网络侵权被起诉,此次原告为艺人黄景瑜。南都记者统计发现,该公司自2016年以来,已因网络侵权纠纷、肖像权纠纷等被范冰冰、范丞丞、杨紫、唐嫣、周冬雨等艺人多次起诉。
据更美公司官网信息称,更美公司(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旗下更美App是专业医美平台,提供整形、微整形、齿科、眼科、抗衰老等消费医疗服务。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国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防保健咨询(不含诊疗活动),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南都记者注意到,天眼查数据显示,黄景瑜诉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纠纷案件,将于12月16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而12月15日,该院也将审理蒋勤勤诉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侵权纠纷案件。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自2016年以来,该公司曾频繁因网络侵权纠纷成为被告。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因网络侵权纠纷被起诉记录达38条,因肖像权纠纷被起诉的记录有22条,起诉者多为演艺界人士,其中李易峰获赔12.3万元,刘诗诗获赔13万元,王鸥获赔11.6万元,马苏获赔15.1万元等。
2020年以来,该公司因网络侵权纠纷已有被起诉记录33条,原告包括周冬雨、刘诗诗、俞飞鸿、范丞丞、郑爽、王丽坤、杨紫、范冰冰、冯小刚、关晓彤等。
据南都此前报道,今年2月,演员秦岚与该公司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判决书曾引发关注。据悉,2018年9月14日,更美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娱乐圈最干净0黑料的女星不是景甜,而是37岁公开承认整形的她…》的文章中,可准确识别的秦岚肖像24幅;文章含有“想要秦岚同款小瘦脸,快去咨询更美研究员可乐吧!”的文字,同时配上了名称为“更美研究员可乐”微信二维码。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秦岚的肖像权,裁判结果为“更美”微信公众号连续三日刊载致歉声明,向原告秦岚赔礼道歉,赔偿秦岚经济损失5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实习生 陈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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