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二、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具体情况,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三、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持证上岗。指导、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四、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与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班组和分包、外协队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五、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分包和录用外协队伍必须经公司招投标办公室批准,进行公开招标。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录用没有相应安全资质的外协队伍。认真组织做好自有职工和外协队伍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职工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
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三级验收。
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施工生产中存在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定人、定时间及时解决,并组织有关人员按期复查。
八、保障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经费的有效投入和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实现工地安全达标。
九、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定期安全检查四次,平均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并于每月25号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十、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一、建立、建全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三、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十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五、正确对待安全、生产、进度的关系,要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二、进度第三。
十六、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项目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本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项目部及时传达贯彻并认真执行。
二、认真抓好项目部党员干部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争做安全工作的标兵。
三、协助项目部经理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多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四、突出安全生产的地位,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主动参加项目部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五、支持项目经理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组织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
六、深入现场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作业规程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协助项目部经理抓好本单位急电设备管理工作。发生工伤或生产事故时,配合项目经理组织抢救,并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事故后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七、对上级违反安全生产的指令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对本单位违纪、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党员、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八、在项目部经理休假期间,行使项目经理职权。
九、负责安全管理转型工作。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按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组织项目定期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会议;
二、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支持项目安全员的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并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四、组织制定项目各种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及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五、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
六、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七、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八、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进行安全资料填写。
九、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十、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表彰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以计划安排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要付诸实施;
十一、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调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十二、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
十三、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定期安全检查两次,分别是每月的10号和25号,并于每月25号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整改落实。
十四、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制定并落实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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