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汇总))

第一章总则

一、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护项目职工及现场职工的健康,提升施工防护水平,预防各类事故,消除人员伤亡,提升经济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是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制订的,现场全部管理人员、施职工员(包含临时进入现场的人员等)及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及所属施职工员必需认真执行。

三、现场施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本制度规定了各职工、各单位在项目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中必需遵守的规则和应负的责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要根据本规定学习相关文件,并传达、贯彻到所属施职工员。

第二章细则

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通用职责(适用于项目部管辖范围内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遵守交通法规,严以律己,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2、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学习并理解现场各种标识,进入现场(特别是到施工工作面)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保证自己不违章;

3、一线施职工员,特别是测量工、质检员、工长及现场操作人员等要严格按照安全要求采取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保措施;

4、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常用知识,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对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者,项目部将进行重罚;

5、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或进行技术交底时,首先要考虑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施工,并对方案或交底的安全系数进行核实;

6、材料及后勤保证人员在碰到安全需要时,要尽力进行配合,不得推委

;7、项目各级人员负责相应安全职能范围内的内业资料的整理。

(二)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的职责安全小组成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落实各种安全措施,对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随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限时整改,对安全预防措施执行不力的人员和单位进行教育,提出批评并处以个人或集体罚款,情况严重者可以直接令其停工整顿。

(三)各类人员及部门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成都市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制订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措施,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加强对安监部门的领导,把安全纳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支持他们正确执行检查、停工、越级向上级反映三大权利。

(3)严格遵守和执行施工生产、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资金。

(4)根据国家和上级要求,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5)按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使用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机电设施等经常处于良好状态。(6)开展好职工安全教育,做好特别工种的安全培训和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7)监督催促相关部门按期报送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8)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实施。

2、安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1)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把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善意见,及时发现处置各种事故隐患。(3)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别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置。

(6)对违规者经奉劝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置方案。

3、项目保卫消防员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及《成都市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标准》,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法制、消防宣传工作,做好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维护工地治安,发生治安事故帮忙相关单位进行侦破。

(4)组织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的学习。(5)制订防火工作计划和灭火方案,适时组织消防演练。

(6)发现火险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7)发生火灾隐患带领义务消防员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帮忙相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4、安全质量部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本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国家和成都市相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条例、规定、制度、办法、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

(2)深入施工一线,把握安全动态第一手资料,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参与安全生产会议,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4)负责伤亡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工作和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0

(5)参与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报。

(6)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操作细则、安全措施,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订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实施情况,确保全部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7)监督检查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物资部安全职责

(1)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需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给每位司机,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对传达学习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内容有详细记录,并有签到单。

(2)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及违章情况,制订奖罚措施,对违章司机提出处置意见。

(3)监督催促、检查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坚决做到不违章派车。0

(4)负责全项目的食堂采购及食堂的管理工作,把好进货渠道关,对所进食品必需索要发票,生肉有检疫证明,不能到小商贩处购买食品。

(5)负责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炊管人员的健康证

(6)平时经常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合格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本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安全教育制度

1、定期组织全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置程序、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的学习。

2、新职工、合同职工及民工上岗之前必需进行2-7天的技术安全操作培训,上岗之后不断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进行施工作业交底。

3、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展之前,要对职工讲授安全操作规程,并坚持上班前5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作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4、分工种、分施工项目、分工点、分班组定期讲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技术操作本领。

5、对特别工种经常进行操作规程检查和安全生产教育

。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试,以促进职工安全生产概念,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二、安全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职工必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二)项目部职工每年应当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应当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别工种(包含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行安全培训教育。(八)建设部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的职工安全培训培训方案和教材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暴露生产流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要求1、安全生产检查应当遵循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和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应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能及时解决,应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方案,并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危险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领导。

2、安全检查应当坚持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安全检查是指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如压力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特殊检验。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由组长带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汛防震、冬季防火保温等;雷雨季节安全用电。

5、定期安全检查(1)项目部每月检查两次。领导应当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并实施整改措施,督促施工现场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

(2)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工头、班组长、专职、兼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设施设备进行重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隐患。如果在施工现场不能解决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3)班组进行日常检查,坚持“三岗”制度,检查班组工作环境及周边环境是否安全?设备和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自行解决不了的,应当及时向施工现场负责人报告处理,并做好披露记录。

二、安全检查整改措施1、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整改和解决。克服检查过程中不整改的形式主义,把握安全生产隐患,对现场重大不安全隐患整改由安全质量部审核批准。

2、检查和纠正同时进行,落实每一项,解释桩,将整改责任分配到每个人。要做到“三定”和“三无”。“三个确定”,即人员、措施、时限。“三不推”是指在施工现场解决的任何问题都不推给班组;本部门解决的任何问题不得转移到施工现场;项目部解决的任何问题,不得移交项目部处理。

3、各级班组和部门要建立整改账户,便于各级检查监督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助于明确各自的职责。

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消除事故隐患,保障我部门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或者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预防、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对事故救援有贡献的;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不改正的,给予处罚或罚款: 1、因非法操作或非法指挥造成的事故; 2、玩忽职守或者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造成事故的;

3、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未采取预防措施,造成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破坏现场,隐瞒、歪曲事实,故意拖延报告或者陷害他人的

; 5、对批评、制止违法作业或者指挥人员的,给予报复;

6、未按照上级和安全部门的要求,限期解决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

7、设备运行超过检查维护期限,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保护装置造成的事故

; 8、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救援,或者事故发生后不学习、不采取措施,导致同一事故再次发生的;罚款金额为50~500元,经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后执行。三、奖金来源从项目奖励资金和罚款中提取。

四、施工现场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范,禁止非法指挥和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管理人员违规者,罚款50元,员工违规者,罚款30元。

3、严禁穿拖鞋、高底鞋、钉鞋上班,严禁穿短裙光膀脚。违者将被罚款50元/人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严禁投掷物品和所有材料、工具。一经发现,将被罚款100元

5、特种人员工作,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使用电机。违反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拔接电器的,一次不得罚款50元

。6、施工现场临时供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电机必须有一台机、一个开关、一个箱体和一个漏电。箱子的锁是完整的。违规者将被处以50-100元罚款。

7、值班时,不准半途而废或酒后工作。违者将被罚款50元。

8、严禁攀爬井架、上下抬篮,违者处50-100元罚款,不得在吊场下停留、走动。9、建筑防火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违者处50元罚款。

五、安全会议制度

5、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时,由安质部进行验收,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库房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单》

。6、各作业队购置防护用品必需符合第3条规定,各种资质报物设部和安全部备查。

7、安质部每季度对各部门及作业队防护用品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清除出使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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