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四川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四川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经费的使用合理、合法,促进工会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四川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是指在四川省各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用于支持工会工作的经费。
第三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工会组织正常的活动经费;
(二)工会组织会员的生活福利;
(三)工会组织反映职工利益的活动经费;
(四)工会组织与职工劳动和休息有关的其他开支。
第四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程序:
(一)工会经费开支必须由工会经费开支部门进行审批;
(二)工会经费开支必须按照《四川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进行;
(三)工会经费开支必须按照审批权限进行。
第五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审批权限:
(一)基层工会经费开支由基层工会经费开支部门进行审批;
(二)中高层干部工会经费开支由上级工会经费开支部门进行审批。
第六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标准:
(一)基层工会经费开支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进行;
(二)中高层干部工会经费开支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进行。
第七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预算编制:
(一)基层工会经费预算按照年度进行编制;
(二)中高层干部工会经费预算按照季度进行编制。
第八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开支报告:
(一)基层工会经费开支报告由工会经费开支部门进行定期报告;
(二)中高层干部工会经费开支报告由上级工会经费开支部门进行定期报告。
第九条 四川省工会经费的审计:
(一)四川省各级工会经费开支审计由各级工会经费审计部门进行;
(二)四川省各级工会经费开支审计结果应当告知各级工会经费开支部门和经费开支单位。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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