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江苏财经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江苏财经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江苏财经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研项目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质量和效率,保障科研项目的公正、透明和公开,促进科技创新和学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研项目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江苏财经学院科研项目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注重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 本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和参考文献管理等。

第二章 科研项目申报

第四条 科研项目申报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应当符合学校的科研方向和教学要求,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创新性。

(二)科研项目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科研项目申报应当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的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法、进度计划、参考文献等。

(四)科研项目申报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干扰他人的科研活动。

第五条 科研项目申报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科研项目申报的启动:由学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启动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二)科研项目申报的审核: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科研项目的申报对象和等级。

(三)科研项目申报的评审: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科研项目的等级和 priority。

(四)科研项目申报的批准: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批准,并公布申报结果。

(五)科研项目申报的跟踪: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跟踪,及时调整和优化。

第六条 学院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科研项目申报的公正、透明和公开。

第三章 科研项目评审

第七条 科研项目评审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评审应当由相关部门或者独立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权威性。

(二)科研项目评审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注重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科研项目评审应当遵循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注重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科研项目评审应当注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的公开,确保评审的公正和透明。

第八条 学院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科研项目评审的公正、透明和公开。

第四章 科研项目实施

第九条 科研项目实施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实施应当由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和相关人员负责,按照科研项目的计划和目标实施。

(二)科研项目实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科研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科研项目实施应当注重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科研项目的实施效率和质量。

(四)科研项目实施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干扰他人的科研活动。

第十条 学院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实施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科研项目的实施公正、透明和公开。

第五章 科研项目验收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验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科研项目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或者独立的验收机构进行,验收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权威性。

(二)科研项目验收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注重验收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科研项目验收应当遵循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注重验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科研项目验收应当注重验收的过程和结果的公开,确保验收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二条 学院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科研项目验收的公正、透明和公开。

第六章 参考文献管理

第十三条 参考文献管理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参考文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参考文献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管理,包括文献标识符、文献类型、文献来源、文献标题、作者、出版时间等。

(三)参考文献应当注重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参考文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参考文献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干扰他人的科研活动。

第十四条 学院应当加强对参考文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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