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委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上海市科委(以下简称“科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委制定了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科委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经费管理。
二、经费来源
本办法经费来源于单位的工作经费、预算外资金、政府拨款等。
三、经费支出
1. 项目资助
单位应当依据项目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审批程序,申请项目资助。项目资助资金用于支持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2. 科研经费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审批程序,开展科研经费的支出。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 国际科技合作
单位应当依据规定的预算、审批程序,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经费应当用于支持单位与国外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进行合作研究。
4. 其他经费
单位应当依据规定的预算、审批程序,开展其他经费的支出。其他经费包括会议经费、培训经费、差旅经费等。
四、经费管理
1. 预算编制
单位应当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审批程序,提交上海市科委审核。经费预算应当包括项目资助、科研经费、国际科技合作、其他经费等。
2. 经费支出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预算、审批程序,开展经费支出。经费支出应当符合预算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方式、时间进行。
3. 经费审计
上海市科委应当对单位经费支出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五、附则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1. 科学研究:指开展科学理论探索、技术创新、科学实验等科学研究活动。
2. 国际科技合作:指单位与国外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进行的合作研究。
3. 其他经费:指单位开展的其他经费支出。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上海市科委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执行。
上海市科委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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