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重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重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请
1.1 项目申请单位应向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办公室提交项目申请文件,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申请人信息、基金申请编号、申请时间等信息。
1.2 项目申请单位应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项目指南的要求,并提交项目申请文件一式两份,申请时间为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 10 天。
二、项目评审
2.1 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办公室根据项目指南的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应注重对项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申请人信息、基金申请编号、可行性、创新性、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
2.2 项目申请评审结果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通过重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公布。
三、项目立项
3.1 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办公室根据项目申请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立项对象,并提交立项文件。立项文件应包括项目指南、立项通知、立项申请人信息、立项基金申请编号、立项时间等信息。
3.2 立项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完成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的撰写,并通过重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提交。
四、项目实施
4.1 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办公室根据项目立项通知,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4.2 项目立项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人应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并按时提交研究成果。
4.3 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办公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项目申请人进行沟通。
五、项目验收
5.1 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办公室应在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注重对项目研究质量、经费预算、进度安排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5.2 项目验收结果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申请人,并通过重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6.1 项目申请人应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认真管理科研项目,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并遵守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
6.2 重庆大学科研项目办公室应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以上就是重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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