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2023年123号文件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提高科研试制费用的使用效益,现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法的规定正确使用科研试制费,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次发布的《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适用于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收费对象
本次收费的对象为:
(一)国防科技创新项目;
(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项目;
(三)军队和国防科研单位的实验和测试项目;
(四)军队和国防科研单位用于科研试制的费用。
三、收费原则
1. 收费金额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的金额,实行多收少补、先收后补、按季收取、按年结算的原则。
2.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军队和国防科研单位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支持科研试制工作,保证科研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向军队和国防科研单位领导报告,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收费方式
本次收费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收费单位应当开具正式的发票,收费对象应当妥善保管收费凭证,以备查。
五、其他事项
1. 国防科研试制费的使用应当符合军队和国防科研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其他非科研用途。
2. 收费单位应当加强对国防科研试制费的管理,确保科研试制费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3. 收费单位应当加强对收费对象的服务,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满足科研试制工作的需求。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2023年123号文件
国防科技创新项目
国防科技工业发展项目
军队和国防科研单位的实验和测试项目
军队和国防科研单位用于科研试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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