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信息化工作的通告》(闽政通[2016]5号),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项目定义

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福建省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政务信息进行整合、共享和优化,提高政务信息化水平的项目。

二、项目管理

1. 项目管理原则

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实施、验收和运维等环节。项目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原则,注重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2. 项目规划

项目规划应当包括项目背景、目标、范围、时间、预算、人员、技术、安全等基本情况。项目规划应当与福建省政务信息化规划相衔接,确保项目与福建省政务信息化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相匹配。

3. 项目设计

项目设计应当包括项目的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架构、数据库设计、界面设计等环节。项目设计应当遵循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特点,注重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易用性。

4.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应当包括项目执行、变更控制、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环节。项目执行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规划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操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5. 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应当包括项目测试、验收、评估等环节。项目验收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政务信息化验收规范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验收,确保项目达到福建省政务信息化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6. 项目运维

项目运维应当包括系统维护、性能调优、安全监控等环节。项目运维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对项目系统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运维,确保项目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易用性。

三、法律责任

1.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开展项目管理活动,保证项目质量。

2.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项目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度完成。

3.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项目系统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的运维,确保项目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易用性。

4.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控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福建省政务信息化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以上就是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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