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1.1 ERP对于改善企业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是显而易见。为确保相关人员确实动员起来,积极参与ERP的开展工作,使本公司的ERP能够顺利、稳定的运行,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2 本制度由电脑部负责解释、修订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ERP岗位责任制
2. ERP运行负责人。
2.1 负责ERP项目运行及维护工作。
包含整个项目的规划,跟进,检查和支持。
2.2 岗位说明:
2.3 销售部:
2.4生产部
岗位说明:
2.5财务部和采购部
岗位说明:
2.6仓库
岗位说明:
第三章:资料命名规范
3.1客户代码(或客户识别码)的命名方法
第四章:ERP实施处理规定
4.1. 各部门主管必须对本部门的ERP工作负责,必须合理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时间和人员,以确保按照实施计划参加ERP项目的各项工作,从而提交适时、适质、适量的资料。
4.2 ERP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每天的工作要日清日结,不能因为手头上有其它工作要处理就把ERP实施工作抛到一边停滞在那,这样不单是你本部门的进度跟不上步伐,还会直接影响到相关部门的进度,从而会因为你一个部门的工作不到位而拖整个项目的后腿。
4.3 涉及到相关部门协助才能处理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很好的配合,不能因有问题而自作主张终止工作或者用不正当的方法完成,也不能有相关部门向你部门求助时不理不睬、置之事外的现象发生。
4.4 日常工作中有困难部门开展工作的难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的反馈到电脑部或是部门主管处,不能埋没问题,拖延问题,否则问题一旦爆发,后果自负。
4.5 为确保相关负责人对ERP操作的熟练度,电脑部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会安排培训工作,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单个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理论培训、实践培训操作规范。各业务操作人员在使用ERP进行业务操作时,必须按照ERP指定规程进行操作,当遇到无法明确的操作业务时,不得擅自主张随意操作,有ERP项目小组给予解答,并按解答之后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4.6 参加各项会议和培训相关人员请按时到位,不准迟到,早退和一切违反纪律的事情发生。培训中不能有不懂装懂的现象,会议中要积极提出问题、讨论问题。
4.7 为提高系统资源利用率,ERP系统用户在完成各项操作后,应及时退出ERP避免其他用户无法使用。
4.8 各项业务的审核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每半天至少登录系统1次,及时处理相关业务,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反馈,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4.9 为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各级审核人员应提高服务意识,入库、出库审核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存在较多问题的入库业务处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给予答复;其他审核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确保不影响审核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 : ERP系统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
5.1. 公司设ERP系统管理员1名,负责ERP系统用户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5.2 各部门新增用户、用户权限变更,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签认后,报ERP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
5.3 ERP系统用户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修改个人的初始密码,密码长度不得小于5位。在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期的修改个人密码,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借他人使用。
5.4 ERP系统用户出差或其它原因不能办理业务时,由本部门领导指定专人代理负责,并做好用户名、密码交接记录。指定代理人应按相应的岗位职责进行操作,ERP系统用户返回岗位时,应及时收回用户,并修改相应密码。
第六章:奖罚条例
6.1奖励条例
6.1.1平时表现突出,有很好的团队意识,定期完成工作任务且质量非常好给予奖励5元每次。
6.1.2对ERP系统操作熟练,积极参与发现问题,解决各种异常,给ERP实施工作带来很好的利益的给予奖励5元每次。
6.1.3及时发现相关部门在录入ERP系统资料时错误,并加于阻止使错误得以纠正,杜绝了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奖励5元每次。
6.1.4如果ERP系统录入员在连续两个月中无出现录入数据错误,奖励10元每次。
6.2处罚条例
6.2.1本制度一经生效,望相关同仁积极学习,后续会择期对制度及对ERP系统的学习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处罚20元再进行补考直到合格为止。
6.2.2 岗位责任制严格上是不能替代、调换,但遇有人事变动由人事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重新商讨另一名人员补充。如因私自替代、调换给ERP项目工作造成了实施故障罚款20元一次。
6.2.3电脑部工作不到位不及时,累计二次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罚款20元一次。
6.2.4因个人马虎大意,造成录入ERP系统数据错误,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给予最少50元的处罚。
6.2.5凡因不按照操作规范操作的,给予严重警告,同时罚款20元一次。
6.2.6 会议、培训期间应自觉把手机做消音处理,如果因为手机声响影响会议或课堂秩序者,迟到超过十分钟者,罚款20元.。
6.2.8各级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单据错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罚款50元。
第七章 附则
7.1本制度由ERP项目小组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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