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出台(山西省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科技计划项目运行管理。计划项目增加了山西省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办法》自2021年6月10日起施行。

  计划项目,是指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以项目化方式实施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以及其他支撑创新能力提升的科技创新活动。《办法》规定,计划项目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聚焦“六新”突破,服务全省一流创新生态建设。

  计划项目包括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和山西省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四大类。按需设置二级子专项。新增的山西省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是指按照一流创新生态建设需求重点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包括9个子专项: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科技战略研究专项、科技合作交流专项、创新人才团队专项、创新服务专项、科技奖补专项、科技金融专项、科普宣传专项。计划项目的运行机制分为非常态化项目和常态化项目两类。非常态化项目,是指科技创新特别需求或省委、省政府紧急科技任务,无法纳入年度计划项目,主要采取快速立项的方式确定。

  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原则上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根据需要也可采取其他方式。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原则上采取竞争择优、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也可采取“赛马机制”等其他方式。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原则上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也可采取其他方式。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各子专项,围绕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布局,根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方式立项或实施。科技项目专员全程跟踪服务计划项目实施,及时处理相关产业领域重大应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科技应对工作。(齐泽萍)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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