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指南」七:项目部如何做好施工队的安全管理

第一节 队伍进场管理

一、队伍进场资质管控

1.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分包单位除劳务队伍外,还应包括设备和材料供应商,重点核查五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委托书);

2.项目还应核查施工队伍进场管理人员数量和资质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如不能满足要求,应书面形式提出更换,仍不能满足要求应及时向项目领导或公司有关部门反应。

3.项目与协作队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协议应盖章签字,手续齐全。分包单位签字人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4.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生产作业的,项目部应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到位。(*)

二、进场设备

1.施工队伍进场设备应组织验收,是否满足安全性能要求和合同要求。

2.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应规定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

第二节 劳务人员管理

一、劳务人员进场管控

1.项目部应明确劳务人员进场管控流程,明确各部门管控职责,最终目的是实现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领取了安全防护用品的施工人员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2.

3.项目部对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参观人员、客户、家属等外来人员及其车辆应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或措施。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控

1.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定义不同,归口监管部门不同,从业条件不同,但是从项目安全管理角度,对其管理方法基本一样,本手册统一标准管理,或参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明确了哪些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与分类目录》规定了具体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种类。

3.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除应接受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外,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4.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中说明7.0.3规定“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其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少于 20 学时”。专项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确保100%作为项目安全管理指标之一,将无证上岗作为处罚条目之一。收集的证书原件放在项目部,复印件一份给作业人员,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做到人、证相符。

6.每年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禁止上岗。日常检查中要特别注意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佩戴情况。

7.项目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分工,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哪个部门培训、哪个部门取证、哪个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件存档等。

8.特种作业人员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提前通知需复审人员进行复审,过期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是否能够按规程操作等。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后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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