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企业集团(公司)工会:
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川工办发〔2020〕2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申报
(一)申报时间
小微企业工会应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前,向工会经费关系所属的上级工会提出享受本年度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申请,一年一申请。已缴纳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上述每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工会组建工作的,也可申请返还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和本年度工会经费。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传达到小微企业工会,做好政策解释和组织申报工作,小微企业工会逾期申报原则上不再办理。
(二)申报材料
小微企业工会提出申请时,应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填报《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填报,纸质件1份,见附件1)。
2.其他必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3)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复印件(1份);
(5)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6)上年度企业利润表复印件(1份)。
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工会公章(企业工会尚未刻制公章的,可由企业党组织或者行政代章)。
二、关于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的重点内容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关系所属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收集整理小微企业工会申报材料,建立专门档案,实行专卷管理,重点对企业是否确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所属行业分类、是否符合其所属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认定。
(二)资格审核的主要方式和依据
1.审核企业是否确已建立工会组织应以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或者批准其工会领导班子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为主要依据。
2.审核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应根据《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中填报的经营范围,比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列出的经营范围或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其经营范围的结果,确定其所属行业分类。对于经营范围多元化的企业,应视其主营业务范围情况,确定其所属行业分类。
3.审核企业是否符合其所属行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主要通过以下2种方式进行:
(1)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小微企业名录” 中的“小微企业库”(网址:http://xwqy.gsxt.gov.cn/)进行网络查询,以网络查询结果作为小微企业划型认定依据;
(2)对于通过上述网络查询方式未查询到其信息的企业,可对照《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附件5),以企业提供的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核实其资产总额情况)、上年度企业利润表(核实其营业收入情况)、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明细表(核实其从业人员人数情况)为信息来源,进行小微企业划型认定。
(三)资格审核结果的移交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关系所属工会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整理和保存小微企业工会原始申报材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微企业工会的申报信息进行汇总登记,填制并向工会财务部门移交《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资格审核工作台账》(见附件2),由工会财务部门逐企核实工会经费计提拨缴情况,落实工会经费返还工作。
三、关于经费返还
(一)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关系所属工会财务部门收到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部门移交的《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资格审核工作台账》后,应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并依据企业划型结果在税务征收系统中做好标识。
(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关系所属工会财务部门根据掌握的小微企业名单,对税务代征的工会经费及已收到的工会经费进行清理,在完成与税务、国库对账的基础上,及时返还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已缴交的工会经费。
(三)涉及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市(州)、县(市、区)总工会,省产业(局)、集团(公司)工会应做好《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台账》(见附件3)的登记工作。
(四)年度终了,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集团(公司)工会应汇总填报《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随年度决算一并上报省总。
(五)2021年12月31日前,小微企业的建会筹备金43%部分暂不分成。
四、账务处理建议
(一)收到人行转来税务代征经费,区分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待分成
借:其他应付款—待分成
贷:其他应付款(筹备金)
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部分:先按原分成比例分成,再计提应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核对无误再拨出:
1.分成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应付下级经费(基层工会应返还57%)
拨缴经费收入
应付上级经费
应付下级经费(集中汇缴区县分成部分)
其他应付款(手续费)
2.计提
借:补助下级支出(小微企业返还)
应付上级经费
其他应付款(手续费)
应付下级经费(集中汇缴区县分成部分)
贷:应付下级经费(小微企业)
3.拨出
借:应付下级经费(小微企业)
贷:银行存款
(三)建会筹备金部分:在收到小微企业建会后的返还申请时,先将该笔筹备金按正常比例分成,再计提应返还经费并拨出。
1.分成
借:其他应付款(筹备金)
贷:应付下级经费(57%)
拨缴经费收入
应付上级经费
应付下级经费(集中汇缴区县分成部分)
其他应付款(手续费)
2.计提
借:补助下级支出(小微企业经费返还)
应付上级经费(小微企业返还)
其他应付款(小微企业返还手续费)
应付下级经费(集中汇缴区县分成部分)
贷:应付下级经费(小微企业经费返还)
3.拨出
借:应付下级经费(小微企业)
贷:银行存款
省总工会财务部联系电话:028-86121106、028-86134521。
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联系电话:028-86123885。
附件:1.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申报表
2.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
资格审核工作台账
3.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
台账
4.四川省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
情况汇总表
5.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附件5
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分类 | 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 ||
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
1 | 农、林、牧、渔业 | 500万元以下 | ||
2 |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00人以下或 | 2000万元以下 | |
3 | 建筑业 | 6000万元以下或 | 5000万元以下 | |
4 | 批发业 | 20人以下或 | 5000万元以下 | |
5 | 零售业 | 50人以下或 | 500万元以下 | |
6 | 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 | 300人以下或 | 3000万元以下 | |
7 | 仓储业 | 100人以下或 | 1000万元以下 | |
8 | 邮政业 | 300人以下或 | 2000万元以下 | |
9 | 住宿业 | 100人以下或 | 2000万元以下 | |
10 | 餐饮业 | 100人以下或 | 2000万元以下 | |
11 |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100人以下或 | 1000万元以下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人以下或 | 1000万元以下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万元以下或 | 5000万元以下 | |
14 | 物业管理 | 300人以下或 | 1000万元以下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人以下或 | 8000万元以下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100人以下 |
备注:本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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