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公章管理协议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部决定制定本项目部的公章管理协议。
第二条 章名及含义
本项目部的公章应具有下列含义: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部位;
(三)项目时间;
(四)项目人员;
(五)项目范围;
(六)项目内容;
(七)项目目的。
第三条 公章管理原则
1. 本项目部的公章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由项目部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
2. 项目部位应在每次项目启动前,向本项目部提交公章使用申请,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审批同意并发放印章。
3. 项目部位应在每次项目结束前,将公章交回本项目部,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收回印章。
4. 项目部位应妥善保管印章,避免丢失或损坏。
5. 项目部位应对本项目部使用的印章进行登记、统计和备案,以备查询。
第四条 印章使用程序
1. 项目部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应在项目开始前,向本项目部提交公章使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项目部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应在项目开始前,向本项目部提交项目部位印章使用情况的登记报告。
3. 项目部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应在项目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印章进行使用和处理。
4. 项目部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应在项目结束后,向本项目部提交项目部位印章使用登记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项目部位应定期对印章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印章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 印章管理监督
本项目部应建立印章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印章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协议解除
1. 项目部位在项目过程中,因故需要解除本项目部的公章管理协议,应提前30天向本项目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项目部位在项目结束后,因故需要解除本项目部的公章管理协议,应提前30天向本项目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项目部位解除本项目部的公章管理协议后,应妥善保管印章,避免丢失或损坏。
第七条 其他
1. 本项目部应制定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印章的安全和有效。
2. 本项目部应建立项目部位印章使用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对印章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 本项目部应加强对项目部位印章使用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项目部位负责人和授权人员的印章管理能力。
4. 本项目部应建立项目部位印章使用考核制度,加强对项目部位印章使用的考核和管理。
5. 本项目部应加强对项目部位印章使用的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项目部位印章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以上为本项目部的公章管理协议,如有违反,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 《建筑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4] 《印章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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