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大幅提升

2019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8年第46位提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其中,单项指标排名提升最大的是办理建筑许可,跃升至全球第33位,提高88位,这体现了我国2018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北京、上海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先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国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明确了改革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

这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呈现“全流程、全覆盖”的特点,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主要改革措施为“四个统一”:

统一审批流程。通过“减、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推行并联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归入相应阶段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每个审批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规划、国土、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由政府组织对各类评估评价事项进行区域评估,减少评估评价手续。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整合建设覆盖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城市、省(自治区)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地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筹整合各类规划,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建设条件和要求。同时,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鼓励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清单管理运作模式,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按照清单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加快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构建规范审批运行的“一套机制”。

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8年指导试点地区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措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推开改革奠定坚实基础。2019年,在全国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迅速部署启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要点》,指导各地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多次现场培训和电视电话培训,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和经验做法进行专题培训,共计培训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20余万人次。通过政策吹风会、报纸、网站等方式,大力宣传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加强督促指导。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等指导性文件,指导地方加快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及时调研了解各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开通改革工作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措施,切实加强对地方改革工作的督促落实。

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并与各地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标准》和《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指南》等文件,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支持帮助各地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

强化法制保障。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完成建筑法、城乡规划法、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8部规章和9个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简化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规范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手续。

各省、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成立了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开展宣传培训,加强改革工作督促考核,抽调精干力量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各地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并分类确定审批时限。按照不多于四个并联审批阶段的要求,各地分类细化审批流程,制定发布审批流程图,研究提出“减、放、并、转、调”的改革措施,在落实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方面加快出台相关细化措施。同时,各地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省、自治区已实现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审批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以及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试点地区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措施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时间,加强辅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尤其是北京、上海作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参评城市,提出简易低风险项目免于环评备案、建立分类监管和审批制度及压缩供排水报装时间等改革举措,得到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认可。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继续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狠抓制度框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评估评价,确保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同时,指导北京、上海等参评城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持续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压减审批时间,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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