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变更工作,以便控制工程的进度、质量和费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承接所有工程项目的项目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应《施工项目任务书》产生变更(增加、取消、修改)的施工项目,以及对承包商分包技术协议中变更(增加、取消、修改)的施工项目。

3 职责

3.1 分管副总经理

负责批准工程项目中项目变更。

3.2 生产技术部

负责审核项目变更内容的工作量及技术方案,协调变更项目的实施,及实施技术、质量监督。

3.3 计划经营部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中接受顾客项目变更的书面委托,对工程预算、进度进行必要的修正、备案;根据项目变更工作量进行结算。

3.4 生产部门经理

负责初步审核工程项目中项目变更工作量;负责发起《工程项目变更申请单》审批流程;负责向计划经营部和生产技术部报审项目变更内容;负责组织变更项目的实施,在竣工资料中汇总项目变更单。

3.5 生产部门各专业负责人

负责对施工项目中的项目变更内容进行核实,向项目经理汇报《工程项目变更申请单》内容,并填写《工程项目变更确认检查表》

4 检查内容

4.1 生产部门

4.1.1 接受顾客方的工程项目变更的书面委托(工作联系单),生产部门各专业负责人向相关方(业主或承包商)核实项目变更内容,填写《工程项目变更确认检查表》,上报生产部门经理进行审核。

4.1.2 生产部门经理核实项目变更内容后,填写《工程项目变更申请单》以及审核《工程项目变更确认检查表》,对于产生费用<20000元(或<100人工)的项目变更由生产部门经理进行签证并下达项目变更,并将项目变更情况在2个自然日内向计划经营部和生产技术部报备;对于产生费用≥20000元(或≥100人工)的项目变更,生产部门经理在核实后,向公司OA流程进行报审。

4.1.3 生产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部门人员会同业主、设计单位(如有)、监理(如有)协商变更方案,提出施工意见(包括工程项目的内容、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4.1.4 对工程总进度、质量、及对经费产生影响的重大更改工程项目,生产部门经理在报审时须进行相应说明;对需更改施工方案的项目,生产部门经理在报审时也须进行相应说明。

4.1.5 工程结束后30个自然日内,生产部门经理负责将施工中产生的《工程项目变更申请单》汇总,提交计划经营部,并编制在竣工资料中。

4.2 生产技术部

4.2.1 负责对生产部门上报的变更项目的内容及工作量进行审核,确认后经OA流程报计划经营部、及分管领导进行预算编制或审核;

4.2.2 负责审核重大工程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监督对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报监的执行。必要时组织、参与顾客、设计院对重大的施工方案进行研讨及商定。

4.3 计划经营部

4.3.1 负责接受生产部门《工程项目变更申请单》、顾客工程变更项目的书面或OA流程委托,审定工程变更项目的进度、人工、费用的预算。

4.4 分管副总经理

4.4.1 负责批准工程项目中项目变更。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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