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我市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推动提升衔接资金效益和项目成效,近日,荆州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决定,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县(市、区)乡村振兴局每周开展一次调度,县(市、区)分管领导每月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市乡村振兴局每月开展一次调度,重点对各地项目库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后续管护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督办落实。

《通知》强调,实行工作通报制度。根据工作调度情况,定期通报各地衔接资金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对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予以点名批评,对工作不力被省通报或严重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实行红黄牌警告。其中,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的、时序进度明显滞后全省平均水平的、被省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黄牌警告,市局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连续2次被省通报批评的、黄牌警告后工作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红牌警告,并提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建设行动指挥部约谈县(市、区)分管领导。通报和红黄牌警告结果纳入对县(市、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年度绩效目标责任制考核,1次市通报批评扣0.5分,1次黄牌警告扣1分,1次红牌警告扣2分。

《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各地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明确专班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工作,确保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准确,系统数据要客观真实,与实际情况一致,数据库中要求提供数据依据的必须如实提供。对数据不实、逻辑混乱的地方予以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对当事人严肃追责问责。今后各地报送省局、市局的调度数据,除特殊情况外(如系统权限未开放出现数据更新不及时情况),直接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

《通知》要求,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市乡村振兴局重点对各地项目库建设审查“五个是否”,即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录入项目与备案文件是否一致,产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认定要求,项目是否来源项目库,项目资金是否用于负面清单事项,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占比是否达到年度比重。市局审查通过后将备案情况报省局备查。

编辑:何艺伟

审核:安娇姣

终审:程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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