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入库作业流程(成品入库作业流程图)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成品的入库行为,确保成品入库行为规范、有效、快捷,保证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2. 适用范围
2.1 依据生产部下达正式的生产计划所生产的产成品。
2.2 经生产重新测试、返工、返修后并经品质检验合格的招回品、客户退货产品或
库存品。
2.3 未经
包装的产成品,视为在制品,不适用于本流程。

3. 职责
3.1 各生产班组(模组包装组、光条包装组、卡槽组、硅胶组等)负责对检验合格的成品办理入库手续。
3.2 品质部OQC负责对成品入库前的检验(检验可以是抽样检验、也可以是全数检验)。
3.3 成品仓负责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和登帐。
3.4 财务部负责对有关成品的入库账目等进行稽核。

4. 作业流程
4.1 入库条件
4.1.1 所有欲入库的产成品必须是经品质OQC检验合格,其标签上加盖有类似“QC PASSED”或“合格”印章。
4.1.2 入成品库的必须是合格成品,半成品或在制品不入成品仓。紧急或让步放行的成品必须有相应授权人员的签字。
4.2 入库单的填写
4.2.1 “入库单”上应正确、完整、清晰的填写好入库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档位、数量、生产日期、入库单位、入库人、入库日期。
4.2.2 “入库单”不得涂改、乱划。如有书写错误,在该“入库单”对角用红色圆珠笔划“×”,该联作废。
4.2.3 “入库单”填写使用蓝色圆珠笔,一式三联。
4.2.4 “入库单”上必须有入库人、OQC、成品仓库员签字,否则不得入库。财务会计稽核。
4.3 入库验收
4.3.1 成品仓库收货员验收时必须仔细核对产品型号规格、档位、数量、质量状态是否与“入库单”一致,“入库单”填写是否符合4.2条要求。若符合,办理入库。否则,拒绝办理入库。
4.3.2 入库前核对产品的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办理入库。不符合要求,要求整改或重新包装OK后办理入库。
4.3.3 对于急需发货的成品,可直接在相应的地点(班组、产线等)履行入库手续(同时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后直接装运发客户,不得无入库手续就直接出库。
4.3.4 成品入仓后应按不同型号、档位,分区、分库位管理,并每型号建立一个“物料卡”。
4.4 账务处理
4.4.1 “入库单”一式三联,底联由入库单位保存、一联由成品仓保存并作为登帐的依据、一联由成品仓库交财务会计做账(每天交一次,第二天上班后交头天的“入库单”)。
4.4.2 成品仓建立成品的电子帐和“物料卡”,必须做到实物、电子帐、物料卡三者一致,并随时根据进仓、出仓情况,及时更新电子帐和“物料卡”。
4.5 其他相关处理按《物资收、发、存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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