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全文来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发布了《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

《通知》中指出,《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要求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中表示,《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福州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提升都市圈整体发展水平为方向,以基础设施、产业与创新、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协同为重点,努力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同城化同家园,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要求,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福州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快构建都市圈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促进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共同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谋划推进合作事项,凝心聚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通知》还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加强对《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努力为《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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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发布!《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全文来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政〔2021〕11号

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福州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提升都市圈整体发展水平为方向,以基础设施、产业与创新、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协同为重点,努力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同城化同家园,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福州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快构建都市圈协商合作、规划协调、政策协同、社会参与等促进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共同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谋划推进合作事项,凝心聚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规划》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请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努力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

2021年6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第二节 发展基础

第三节 机遇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共筑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构建都市圈网络化空间格局,强化T型发展走廊

第二节 打造“一主一副”双动力源

第三节 推动重点跨界地区协同发展

第四节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四章 共建区域枢纽引领、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一节 提升福州枢纽能级,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第二节 加快T型大通道建设,畅通区域间合作渠道

第三节 完善内部山海协作通道,建设同城化公交通勤圈

第五章 共建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第一节 共同推进“数字都市圈”建设

第二节 共同推进区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第三节 共同推进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共同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第六章 共建创新驱动、区域协同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推动福州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第二节 提升都市圈外围地区综合发展实力

第三节 推动新兴产业战略布局

第四节 加快区域产业协作共建发展

第七章 共营绿色美丽、协同治理的生态环境

第一节 强化生态系统和生态空间保护

第二节 共同保护流域与海洋生态环境

第三节 推进环境污染协同治理

第四节 创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协同机制

第五节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章 共建同城共享、幸福健康的优质生活圈

第一节 深化人力资源和创新创业服务协作

第二节 推动优质医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第三节 提升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

第四节 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

第五节 推动社会治理合作

第六节 打造高品质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第七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第九章 深化开放合作,建设共同家园

第一节 强化基础设施联通

第二节 深化产业开放合作

第三节 加强社会民生合作

第四节 共建文化交流中心

第五节 加强乡村建设合作

第十章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第一节 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第二节 高水平共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三节 共建有福同享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圈

第十一章 共建区域一体、合作协商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建立省市联动、立体合作的政府引导机制

第二节 健全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

第三节 完善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第四节 汇聚区域政策与平台合力

第五节 加强规划协调和社会参与

前言

201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以推动统一市场建设、基础设施一体高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2020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经国务院同意的《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支持福州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

福建省是最早实施区域协作的省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福州工作期间,提出“山海联合、优势互补、相互辐射、共同腾飞”发展理念。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深化山海协作,推动城乡统筹,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推进福州都市圈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发展理念和创新实践,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福州城市竞争力提升,带动周边城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现制定《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作为都市圈范围内各城市一体化发展的行动纲领、制定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福州都市圈由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中心、联系紧密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主要包括:福州、莆田两市全域,宁德市蕉城区、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南平市延平区和建阳区、建瓯市部分地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陆域面积2.6万平方公里,2020年常住总人口约130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约1.5万亿元,分别占福建省的21.5%、33.5%和34.5%。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建设福州都市圈,有利于提升福州省会城市影响力,发挥中心城市的核心引擎作用,促进福州与周边城市(镇)协调联动发展,推动粤闽浙沿海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深入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山海联合、优势互补、相互辐射、共同腾飞”的基础上,打造全国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形成新时代城市—区域协作的“福建方案”;有利于深化和引领两岸融合发展,为促进祖国统一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节 发展基础

综合发展实力雄厚。福州都市圈2020年经济总量达到1.5万亿元,占福建省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34.5%,人均GDP达到1.6万美元,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福州都市圈是全省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大数据、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增长迅速。

协同发展基础良好。福州、宁德、莆田等闽东北经济协作已历30余年,近年来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经济、社会、民生、生态等多领域的全面合作成效显著,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发展格局。

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底蕴深厚。福州拥有悠久的海洋文明历史和丰富的海洋文化资源。福州港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通商口岸,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之一。莆田有“中国海洋文化发祥地”之称,妈祖文化发源于此,随海上丝绸之路的延伸远播海外,是海外侨胞和台港澳同胞共同的精神家园。平潭是南岛语族文化发源地,海坛海峡水下文化遗址资源丰富,在我国海洋文明历史挖掘和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传播中具有重要地位。

对台合作基础良好。福州都市圈与台湾一衣带水、渊源深厚,对台合作交流基础良好、成效显著,是海峡两岸深化合作的重要支点。平潭是全国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是福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桥头堡。

山海生态特色鲜明。福州都市圈位于山海之间,“港—城—乡”融入自然,形成独特的“山海城湾”格局和都市风貌,自然生态资源丰富,森林、水、空气等环境质量优良。福州都市圈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探索走在全国前列,莆田木兰溪流域综合治理成为全国生态文明样板。

第三节 机遇挑战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加速变革。但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开放融通、变革创新始终是历史潮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我国全面扩大对外开放,高质量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并向全球价值链高端环节迈进,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城市依托大都市圈和城市群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区域协调、大中小城市协调的协同性要求不断增强。国际、国内的趋势和机遇,为福州都市圈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提供了新契机、注入了新活力、扩展了新空间。

同时,福州都市圈也面临诸多挑战。都市圈发展尚未进入成熟阶段,深层次合作机制尚未建立;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国家开放平台作用尚未有效发挥,国际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服务功能过度集聚,综合交通体系尚不完备,存在较为明显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承载能力约束。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一个福建篇章”目标、“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和当前四项重点任务,以推动福州与周边城市协调联动、提升都市圈整体发展水平为方向,以基础设施、产业与创新、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协同为重点,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同城化同家园,有力支撑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共同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集聚整合国际国内高端创新资源,深化区域产业创新合作,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瞄准同城化发展、同水平生活的目标要求,破解突出问题,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制度创新,坚决破除地区之间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

共建共享,同城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同城化和一体化发展理念,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都市圈全体人民。建立健全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让都市圈人民能够公平享受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改善都市圈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开放合作,两岸融合。充分释放多区叠加效应,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重点,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提升国际影响力。支持台胞台企参与福州都市圈建设,勇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深化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对台合作,为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发展机遇。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和共同保护,共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打造美丽福建样板。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引领、空间开发管制、公共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作用,调动各方参与区域协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都市圈同城化和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福建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基地,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福州“国际化大都市”要求,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全面提升福州城市发展能级,推动福州新区更高水平开放开发,高标准打造滨江滨海山水城市,辐射带动都市圈城市一体化发展,打造粤闽浙沿海城市群核心增长极。

两岸合作重要门户。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大政方针,以两岸同胞福祉为依归,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搭建海峡两岸交流的桥梁,深化都市圈与台湾地区在电子信息、机械、生技医疗等重点产业领域融合发展,推动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在社会交往、文化交流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高水平的合作,促进对台先行示范作用更加凸显,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打造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引领两岸交流合作走向新阶段。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重要支点。深入实施“海上福州”战略,瞄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国家级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的品牌效应,广泛吸引国内外客商,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打造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和经贸合作前沿平台,推进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打造新时代全面开放新高地。

优质幸福生活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缩小地区和城乡发展差距,推动各领域公共服务同城共享,共建高品质国际旅游目的地和幸福健康生活圈。以山水城市理念为引领,整合自然山水与历史人文资源,建设生态休闲绿道和绿地开敞空间,营造都市圈良好的大山水环境和城市中的山水网络,打造山水城市宜居典范,更好造福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都市圈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中心城市竞争力显著提升,同城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高水平互联互通格局成形,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格局,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基本建立,阻碍要素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成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

——基础设施联通更加便捷,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建成,数字都市圈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核心港口、枢纽机场集聚能力显著增强,快速便捷、安全高效的互联互通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优质水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流域防洪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系统完备、绿色安全的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区域能源安全供应和互保互济能力明显提升,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率先布局成网、覆盖城乡,成为国内领先的5G商用示范区。福州港港口吞吐量超过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30万标箱,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客运吞吐量突破2600万人次。

——产业分工协作更加高效,创新引领的区域产业体系和协同创新体系基本形成。区域产业布局、转移集聚和上下游联动形成新格局,产业链、价值链协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山海协作共建园区建设取得突破;区域创新载体平台加快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加快完善,科技进步贡献水平不断增强。

——开放合作交流更加密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和对台合作取得突破。多区叠加优势进一步显现,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拓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省际和闽台合作实现新突破,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生态协同保护更加有效,美丽福建样板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良好基础。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治、环保设施共建共享形成新局面,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取得新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高效完成,区域生态格局进一步优化,美丽福建样板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

——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更加全面,区域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共享能力显著提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资源共享水平显著提升,合作办学办医和人才交流取得重要进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机制不断健全,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公共就业创新服务合作进一步密切,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公共事务实现同城化。

展望2035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都市圈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不断完善,建成产业分工高效率、城乡发展高品质、生态环境高质量、开放创新高层次、同城发展高水平的现代化都市圈。

第三章 共筑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突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产业聚集和新型城镇化趋势,形成“中心引领、山海协同、城乡融合、以圈带群”的总体发展格局。

第一节 构建都市圈网络化空间格局,强化T型发展走廊

构建“一核三中心,两带三湾区”的空间结构,推动山海之间融合互动发展,创新沿海都市圈发展新范式。

一核三中心。以福州主城区—滨海新城、福清、平潭作为都市圈主中心,莆田、宁德、南平三市中心城区作为都市圈次级中心。充分发挥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推动都市圈政策优势共享,增强政策溢出效应,加快建设都市圈综合创新、国际门户、高新技术产业、开放服务四大功能中心,推动综合服务、对外开放、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文化旅游五类重点功能在区域尺度统筹布局。壮大莆田中心城区、宁德中心城区、南平中心城区三个都市圈次级中心,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提高人口产业聚集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两带三湾区。进一步强化滨海滨江T型区域发展走廊,以环三都澳湾区、闽江口湾区、湄洲湾湾区三大湾区为主要载体,加快人口和资源要素聚集。构筑滨海环湾经济发展带,发挥沿海环湾优势,推动沿海港口、临港工业区、城镇的融合协作。构筑闽江综合服务发展带,沿江向海段重点布局综合服务、区域商贸、总部经济、高端科技研发等职能,向山段积极开拓绿色发展空间,培育发展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现代农业、文化创意等绿色产业。以三大湾区作为未来都市圈主要增长地区,聚焦差异化竞争优势,优化产业结构,科学推进建设港口引领的环三都澳临港经济湾区、城区引领的闽江口综合服务湾区、产业引领的湄洲湾先进制造业湾区。大力推动建设用地使用方式节约集约,加强建设用地与生态保护的协调发展。

专栏3-1湾区发展引导

1.环三都澳湾区:科学推进湾坞、漳湾、城澳等岸线资源开发和港口建设。重点发展宁德北部新城白马城区、三都澳新区和海西宁德工业区。建设东南沿海多功能大港、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绿色宜居海湾城市。

2.闽江口湾区:重点建设福州新区—滨海新城—环福清湾组团。推进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加快海上丝绸之路主枢纽港建设,打造福州国际深水大港,重点发展滨海新城、三江口、罗源湾、江阴半岛、平潭岛产业集中区。建设现代化综合服务魅力湾区、国家重要枢纽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3.湄洲湾湾区:以湄洲湾北岸为重点开发区域,建设临港产业带。重点发展福建莆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福建仙游经济开发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基地,推进石门澳、东吴、莆头、东峤、枫亭等临海工业区建设。建设现代能源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妈祖文化中心、现代滨海城市。

第二节 打造“一主一副”双动力源

持续提升省会城市发展能级,坚定“东进南下、沿江向海”的发展思路,形成以福州中心城区为主动力源、滨海新城为副动力源的双源驱动模式。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打造创新创业创造之都、人才宜居宜业之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重要支点城市,为福州未来的整体升级发展奠定空间基础,双源驱动做强中心城市,引领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优化提升福州中心城区。增强福州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强化省会政治、文化、金融等功能。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科学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合理统筹人口分布,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提供支撑。整合福州高校与科研教育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高质量发展。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拓展城市规划、城市管理、交通组织、地下空间、公共安全、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智慧应用体系。

高质量建设滨海新城。对标雄安新区、浦东新区等标杆,推动滨海新城从启动区开发向核心区建设迈进。推进滨海新城产业升级,扩大空港、海港等对外开放重要门户,推进功能组团建设。依托CBD,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金融商务、文化休闲、会展旅游,积极探索两岸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新模式,建设CBD及文化休闲组团。依托高校、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国家东南大数据中心、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打造数字经济高地,建设大数据产业创新组团。依托松下港和国际邮轮港,设置区域物流基地,提升保税物流仓储功能,建设海港组团。打造商务中心、智能制造应用示范中心,促进先进制造业聚集,建设火车东站及高端制造业组团。依托空港,积极推进空港改扩建,加强城际铁路与空港的一体化设计,提升空港枢纽地位,打造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工业互联网研究中心,聚集发展临空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建设空港组团。优先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疏解老城人口,向滨海新城集聚。

推进福州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城联动发展。推动福州城市空间框架向东拓展,改变原有环状放射式路网结构,加强中心城区至滨海新城轴向交通联系,促进老城新区协同发展、无缝衔接。推动中心城区、滨海新城合理分工,提升滨海新城枢纽经济、数字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功能。加强产业联动发展,推动产学研、旅游等多方面的产业合作。强化环境整治,完善城市生态系统,规划建设多条连通山、城、江、海的城市绿道。

第三节 推动重点跨界地区协同发展

聚焦跨市级行政单元的发展需求,落实共同发展愿景,协调差异化发展诉求,加强政策联动、交通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生态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重点推进滨海新城—环福清湾地区—平潭、涵江—福清环兴化湾地区、宁德—罗源环三都澳湾地区的协同发展。

推进滨海新城—平潭环福清湾协同发展。构建“岛城一体”的空间结构,通过福平铁路、城际铁路F2线、长平高速通道连通沈海高速及绕城高速、机场高速、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实现平潭与滨海新城及福州的快速交通联系;进一步优化平潭环福清湾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谋划福州—福清—平潭新通道;推动交通设施共建共享、同港同门户,鼓励在平潭设立福州机场城市候机楼,延伸机场服务,加强松下与平潭邮轮港的互动协同;共推大数据产业园应用发展,引导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的技术创新在平潭开展示范应用,加强榕岚台健康医疗应用领域的合作;开展旅游协作,打造环滨海湾休闲景观路;构建完善两岸先进制造业合作机制,利用两地政策叠加优势,共建金融、对外贸易、离岸创新创业等合作平台;加强福清湾海水水环境治理和生态廊道建设协作,共同开展滨海生态修复与绿化建设。

推进平潭—福清环福清湾协同发展。加快平潭至福清的海峡三通道、四通道规划研究,形成区域交通闭环。加强产业分工协作,鼓励在平潭设立总部的大型企业在福清市建立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推动福清市与平潭探索共建闽台产业园。建设环福清湾滨水绿廊,加强福清与平潭岛的旅游协作,共建海上特色旅游线路。加强福清湾整体海水保护。统一福清、平潭海水监测系统和水质标准,加强对沿海工业污水排放的统筹管理。

推进涵江—福清环兴化湾协同发展。完善湾区交通体系,规划福清江阴经湄洲湾港区至兴泉铁路支线,谋划预留江阴至北高的海底隧道,建设连通环湾滨海道路,推动由涵江港至江阴港的跨海通道建设。加强涵江临港产业园与江阴港产业协同。控制预留萩芦溪生态廊道,严格控制萩芦溪两岸开发强度,避免沿海连绵高强度建设。加强环湾海域共保共治,推动生态修复与蓝色产业联动协作,探索生态修复进入海洋经济产业链的新技术、新产品,促进生态保护与产业集聚的协同发展。

推进宁德—罗源环三都澳湾协同发展。共同打造汽车产业集群,推动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跨区域联动发展。调整优化湾内养殖布局,深化大黄鱼等渔业品牌建设,探索养鱼资质管理、共建水产品交易平台、水产品电子商务新模式。共同推进红树林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特色海岛开发,共建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集休闲、观光、科普等为一体的生态旅游新亮点。积极推动港口专线铁路建设,提前布局公路—铁路—水路高效接驳,谋划港区一体化交通体系。

第四节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在都市圈率先推进城乡融合,积极引导城市要素下乡,促进传统农耕文明与现代经济体系的和谐交融,同时将城市发展产生的高品质需求与乡村的传统优势相结合,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积极引导推动城市人才、资本和科技成果入乡。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鼓励原籍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回乡创业兴业,制定鼓励台湾青年乡村创业的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健全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鼓励创建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服务网络,搭建农业科技供求信息平台,在乡村成立农业科研院所研究实验与推广基地。发展“互联网 ”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树立农村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全国一流的农村电商示范区,以“线上农业”带动“线下农业”提质增效。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继续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城市人才入乡创业,以最新信息、技术、管理经验推动本地经济发展。完善城市志愿者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大众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乡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等制度。

鼓励乡村经济多元发展,重点培育城市菜篮子、田园综合体、家庭农场等业态。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构建现代农产品批发体系,发挥蔬菜种植、批发大户的带动作用,保障城市蔬菜供应同时解决农民卖菜难的问题。发展民宿经济,建设一批集住宿、餐饮、会务、休闲为一体的综合体验区,满足都市圈人群的短途休闲需求。鼓励龙头企业与乡村企业合作,助力农业企业发展,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形成若干专业性生产基地。

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城乡教育联合体。健全乡村医疗卫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资源魅力。加强道路、水利、电网、天然气、高标准农田和骨干河道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光纤宽带网络、通信网络、无线局域网建设,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提高农村垃圾的回收处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县域为单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强化县城对经济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的支撑作用。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建立健全以县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

第四章 共建区域枢纽引领、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一节 提升福州枢纽能级,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提升以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为核心的航空枢纽体系服务能级,推进空铁、空公多式联乘联运。提升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服务能级,推进福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福州长乐机场为主,莆田机场、宁德机场等为辅的福州都市圈航空枢纽系统,同时在各城市相应配套城市候机楼,加强区域空航联动。强化机场集疏运体系建设,推进多式联乘联运。加快推进都市圈内城际(F1/F2/F3)以及机场第二高速等空港集疏运体系建设,强化客货多式联乘联运,扩大机场辐射腹地范围。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打造国际海运大通道,完善陆海联运通道网络。拓展国际远洋航运班线班次,提升国际航线网络覆盖度和连通性,力争成为国际远洋航运和国际航空运输网络中的重要枢纽节点。同时,谋划打通“福州—乌鲁木齐—欧洲”互联互通大通道、衔接和融入亚欧大陆桥。

加快重点港区开发建设,促进港产城联动发展。结合港口规划引导和促进各港区合理分工、相互协作,适应都市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港口的建设要求,促进沿海港口群、产业群、城市群联动发展。推进5G智慧港口建设,提升沿海港口群物流运转效率。加快重点港区整体连片开发,完善集疏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水联运,进一步提升港口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加快推进对台通道建设,打造对台交通重要通道。增加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平潭至台湾航班、邮轮、滚装货轮的班线班次,稳步推动湄洲岛对台客货直航,积极推进与马祖通桥项目前期工作。

第二节 加快T型大通道建设,畅通区域间合作渠道

完善与省外重点城市群、省内城市的大通道建设。完善区域铁路大通道建设,加快滨海发展带铁路通道建设,强化与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以及省内滨海城市的交通联系。重点加快推进温福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山海协同发展带通道建设,强化与中西部地区各城市群以及省内山区城市的交通联系。推进温武吉铁路、南平至宁德铁路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完善区域公路大通道建设,促进公铁协同并重。拓展沿海高速通道,重点建设沈海高速福厦段扩容二期工程福州江阴—泉州惠安段、沈海高速宁德段扩容工程、福银高速闽侯至长乐机场段(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福州滨海新城高速等高速公路。健全山海联系高速通道,推进宁德—古田高速、宁上高速宁德霞浦至福安段建设;加快推进上饶至浦城高速(福建段)等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改造普通国省道断头路、交通拥堵路段,重点推进普通国省道连段成线,充分发挥路网功能。

第三节 完善内部山海协作通道,建设同城化公交通勤圈

巩固和完善都市圈内部公路网建设。强化宁德—福州—莆田滨海发展带交通廊道通行能力。加快推进G228线福鼎佳阳—诏安铁湖岗公路福州段等建设。强化南平—福州—平潭的山海协作、陆岛一体发展带的廊道通行能力。推进S211线秀屿南日岛—闽清云龙公路、S501线平潭环岛路等建设。强化都市圈内部公路建设同步,进一步完善“四纵三横二联”高速公路主骨架,推动打造环闽江两岸旅游公路带。推进跨行政区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消除跨界断头路现象。推动连接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公路的提级扩能改造建设。

建立以城际铁路为核心的城际就业通勤交通体系,打造1小时通勤圈。加快建设城际铁路F1线(福州—长乐机场),规划新建城际铁路F2线(莆田—长乐机场)、F3线(宁德—长乐机场),服务福州主城区—滨海新城、莆田—福州市区、宁德—福州、平潭—福清—福州、闽清—福州、闽清—福州新区等城际就业通勤需求,打造1小时通勤圈。

以多元便捷的公共交通方式为补充,完善跨城通勤交通体系。根据通勤需求补充山区县公交线路及班次,保障通勤需求的公共交通支撑。面向未来都市圈同城化、通勤需求持续提升的前景,推动建立就业—居住中心间定制公交、跨区跨市快速公交、高峰区间专线、机场巴士等多种运营方式,支撑多元通勤需求,建立综合高效的同城化通勤圈。

第五章 共建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把准5G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能源使用清洁化等时代发展趋势,结合都市圈现状发展条件,聚焦数字都市圈、清洁能源基地、区域水利网络、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共建安全便利、智慧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成为“数字福建”样板区。

第一节 共同推进“数字都市圈”建设

协同推进5G网络布局,加强区域物联网建设。加强5G协同布局,支持5G电信运营企业分步实施建网,借助福州成为联通5G首批商用试点城市,建成都市圈面向5G关键技术的试验环境,分工协作开展应用创新,成为国内领先的5G商用示范区。全面布局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发挥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作用,结合“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实现都市圈内城市固网宽带光纤全接入,稳步降费,拓展农村“互联网 ”。建设物联网科技应用推广基地。以福州马尾区为先导,建设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和物联网产业促进中心三大平台,培育壮大物联网产业规模和若干行业龙头企业。

共同推进都市圈的城市管理、企业运营、民生服务数字化。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协力打造智慧应用场景。协同开展5G综合应用示范,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开展5G智慧小镇、5G智慧园区、5G智慧交通、5G远程医疗等应用。推动北斗导航系统综合应用示范。集约建设数据中心,提高区域协同应用大数据水平。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云计算中心建设,统一都市圈的数字城市建设标准,搭建跨区域的行业信息、部门信息、地理信息、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以及数字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建筑建设,推动智慧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试点工程、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医疗,同时发展数字交通、数字能源等数字应用。

共建跨区域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建设区域异地数据灾备中心,构建跨区域网络安全预警系统。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加强实时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协同处置网络安全应急事件,完善跨网络、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区域网络安全标准,共同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协同推进区域数据保护、新技术与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推动网络安全保障从分散保障管理向协同化体系化转变。建设区域网络人才队伍,增强区域网络安全领域创新能力。

第二节 共同推进区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把握能源清洁化的时代大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合力优化能源结构,强化能源储运体系,建设福建省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清洁能源综合示范区和清洁能源基地。

共同推进区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研究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布局,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依托异质结电池创新发展产业园区,建设风光储一体化的异质结电池产业集群。依托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发展海上风电设备研发、制造,形成集技术研发、设备制造、检测认证、运行维护于一体的海上风电产业集群。谋划建设国家级LNG战略储备基地。优先扩大已建LNG接收站储转能力,统筹推进哈纳斯莆田LNG接收站、中石油福建LNG接收站等建设,依托LNG接收站及国家骨干天然气管线布局建设配套支线,扩大管道覆盖面。充分利用LNG冷能,发展空气分离与制冰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南方“冰雪中心”。

强化能源储运体系。扩大储转能力建设,研究完善都市圈对外输电网络、供气管道。构建区域能源强大的储藏能力和经济便捷的输送能力,形成覆盖福建全省并辐射华南的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完善区域能源主干网结构,加快建设湄洲湾、罗源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完善煤炭储备体系。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加强主干网之间、主干网与城市管网建设的运营协调,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建设。加快重大电源项目建设,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电网基础平台作用,加快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继续推进福建北部向南部新增输电通道工程,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持续提升城市配电网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构建安全可靠的电网系统。

第三节 共同推进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跨区域引调水工程,提升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重要水源地保护,在充分节水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推进跨区域水资源配置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闽江口城市群水资源配置提质增效工程和闽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前期论证。综合考虑水生生物影响,合理推进大中型水库建设,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区域供水保障水平。成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中心,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监测预警机制。统筹构建水质和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设置统一的监测断面,各部门、各地区分工开展监测工作,实现数据互通,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统一都市圈水资源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对检测频次和监测项目进行统一要求,建立水质和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全过程的技术规范,搭建统一的水环境监测预警平台。

第四节 共同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体系建设

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各类市政管网合理衔接,强化都市圈内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布局。鼓励打破行政界限,协同推进废弃物安全处置,共建共享污水及污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优化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规划,实现管网互联互通。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力量、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探索政府牵头组建都市圈市政协会合作联盟,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交流活动,加强政企联系,促进协会成员间信息共享,推进人才与技术资源的充分流通。

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按照区域共享的原则,适当调整边界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规模,使之辐射周边临近区域。加强连接偏远港区的城市公共污水管网建设,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运行和衔接,提升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处置能力。鼓励相邻区域打破行政区限制,共建共享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管网互联互通;鼓励相邻地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建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

提升流域防洪治理水平,完善防洪防潮减灾综合体系。加强河流防洪治理,推进防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闽江、赛江、木兰溪以及霍童溪、罗汉溪、敖江等重要独流入海河流防洪治理,持续推进其他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推进闽东苏区防洪防潮工程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显著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山洪、台风、风暴潮、地震、海啸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获取实时水雨情信息,及时制作、发布山洪灾害预报警报。联合建立台风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台风路径、强度以及雨情风情等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精细化跟踪重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降低台风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第六章 共建创新驱动、区域协同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加快推动福州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加快推动福州中心城区产业转型升级和功能提升。福州中心城区要更加注重内涵提升,突出高端服务功能、高精尖产业体系,聚焦教育科研、金融商贸、大数据、文化创意、高端制造等核心功能提升,打造国际大都市品质和形象。福州中心城区要引导传统制造业、专业批发市场、商贸物流等环节向外疏解和联动发展,优化都市圈整体功能布局。强化福州创新资源的集聚和输出功能,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对口支援,为都市圈地区乃至全省的科技企业提供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中试检测、技术转移、人才培训等创新服务,进一步强化对周边区域的创新引领与示范作用。

专栏6-1福州中心城区产业转型升级

引导福州中心城区向外围地区转移的功能:转移与福州主导产业、发展目标不符的产业和功能。移中试、成果转化、技术应用等与产业发展相关密切的技术创新环节。转移专业批发市场、商贸物流、传统制造业部分环节等。

设立福州中心城区产业准入门槛,严控产业门类:以高精尖产业为重点,参考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结合区域产业集群发展思路,选择新增企业;严控用地效率,在符合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地区发展实际制定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办公及生活服务用地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严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对能源利用效率、污染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碳排放设定严格限制。

推动福州各项重大政策落地。加快推动建设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多区融合发展,形成更多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福州探索“双自联动模式”,在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人才跨境流动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与海西现代金融区联动发展,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开放创新。加快推动福州新区建设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推进双创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构建两岸创业创新圈,探索建立具有福州特色的双创模式。梳理各类政策形成政策包,让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企业。加强与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的协同联动,探索自创区等优惠政策逐步向都市圈其他地区放开。

加强福州创新能力建设。依托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争创光电信息国家实验室。争取国家级科研机构等重大创新平台落户福州。支持福州引进全球文化创意设计资源,在动漫、工业设计、工艺美术等领域设立面向全球的创意设计大奖。围绕福州高校、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等研发机构打造核心智力集聚区。对接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和央属企业,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学研项目和创新研究机构落户福州。争取知名高校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或研究机构,争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社科院等重要研究机构结合都市圈优势建设社会研发机构。支持台湾企业和台湾高校在福州、平潭设立研发中心,鼓励两岸联合办学。争取国内重点高校引进国外知名院校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共建共享“数字福建”服务平台。

依托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科技城,打造科技创新走廊,示范带动都市圈共同发展。加快推动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推进各科技园区间开展技术合作、人才交流、产业共建,打造若干个山海协作创新平台。鼓励山海协作创新平台优先落地山区,支持有需求的山区龙头企业在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共建山海协作创新平台,为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推动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与香港科技园建立合作机制,支持相关企业与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澳门大学深入合作。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主动对接,探索共建科技园区、设立研发中心、共建联合实验室,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发展。加快构建以电子信息制造业为基础,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通信服务业为增长点,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空间信息技术为突破口的数字经济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围绕“数字丝路”、智慧海洋、卫星应用等开展区域特色试验,打造数字中国建设的样板区、示范区。全面落实“增芯强屏”战略,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水平,构建东南沿海重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重点推动集成电路、光电显示、半导体照明、空间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完善芯片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布局,拓展玻璃基板、光学膜等新型显示产业链。依托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福州软件园、马尾物联网基地、平潭新兴产业园发展数字产业。争取国家部委的大数据中心、知名互联网企业大数据中心以及高等级的数据科学研究院落户都市圈。加快布局新零售网络,加快建设福州、莆田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鼓励开展零售端供应链创新、单用途支付卡管理平台等国家新零售试点。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深化“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依托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福州中科数据应用技术研究院等平台,提升都市圈超算发展和应用水平。

第二节 提升都市圈外围地区综合发展实力

推进山海协同创新走廊和沿海协同创新走廊发展。山海协同创新走廊要发挥沿海地区的创新辐射带动能力,加强与山区协同创新发展,聚焦大生态、大农业、大旅游,构建绿色产业协作体系。加快南平“武夷智谷”软件园建设,强化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合作,建立产业梯度转移合作机制,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山区县转移,推动合作模式从产业转移向创新成果转化发展。沿海协同创新走廊要充分激活福州中心城区的创新主体积极性,整合区域内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资源,聚焦区域产业发展共性需求,推动技术协同创新。加快大数据、海洋经济、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协同发展,共同构建区域产业链。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完善区域创新布局,加快都市圈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园区的培育建设,重点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的发展,加快推进平潭、长乐、福清、福安、莆田中心城区等创新中心的发展。推进全省北斗综合应用示范项目。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市场掌控能力的专业化创新产业园区。围绕绿色发展,立足山区特色,充分发挥旅游、文化、生态和地域特色产业优势,规范发展特色小镇。提升都市圈农业科技水平。以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等为载体,打造一批支撑特色农业和乡村创业发展的“星创天地”。

深化绿色经济健康发展。坚持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将都市圈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优化特色现代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农业产业链向前和向后延伸。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福州农民创业园、福清和仙游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为依托,形成园区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示范作用。推动南平、宁德等地的农业企业与沿海城市连锁超市、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形成从生产到消费终端的供应链体系。支持沿海企业到山区投资发展现代种养殖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创业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推进都市圈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围绕山区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集中资源,加强与海峡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等大型批发市场对接,深挖都市圈丰富的客户基础和市场资源,提升企业产业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共同打响都市圈特色市场品牌,推动都市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农业 互联网”,积极发展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数字农业,支持在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都市圈农产品专区。推动“农业 旅游”融合,加快茶旅、渔旅、林旅、果旅相互融合。

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以宁德三屿工业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汽车工业园区为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服务业、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战略布局。以汽车动力系统、汽车电子等为着力点,推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提升。推动在氢能及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创新突破,打造福清、长乐等氢能产业基地。加快建设数字福建车联网实验室、车联网大数据平台等发展载体,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发、车联网产品应用和示范推广,出台面向商业运营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管理规范,推动车路协同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开放部分公共道路、城市环卫、公共交通等示范场景支持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并逐步实现商业化运营,打造人工智能交互的车联网生态圈,助力汽车电子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优化发展纺织化纤及鞋服产业链。以福州、莆田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契机,加强集群联动,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以南平、莆田为重点,发展高端化纤维等高新技术产品,加快新材料研发应用。依托电商平台优势,创新商业模式,实现“拉丝—纺织—染整—鞋服—销售”全产业链发展。加快福州长乐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与莆田、南平等纺织和制鞋业上下游对接,抓好连江申远聚酰胺一体化、莆田永荣科技己内酰胺、南平产业用布基地等一批项目,加快发展锦纶、氨纶、超纤合成革等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和高端鞋服材料,壮大都市圈纺织化纤全产业链。支持长乐、莆田、南平建设大型纺织专业园区,推动园区分工协作,建设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的纺织化纤生产基地。

加快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培育省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发展智能装备制造、增材装备制造、高技术船舶、智能电网装备等。以推动“机器换人”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引进和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壮大智能装备制造业,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装置、增材制造装备以及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工程机械生产,突破新型传感器、智能测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等智能核心装置技术,推广建设数字化工厂和智能车间,打造智能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提升产业装备智能化水平。

第三节 推动新兴产业战略布局

推动新材料产业发展。以福清江阴化工新材料专区为中心,依托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仙游枫亭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和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等产业集中区,支持壮大中景石化、中江石化、申远新材料等企业,推进石化中下游产业链的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发展,重点发展聚丙烯、己内酰胺等产品,推动区域内石化产业与纺织服装、建材、轻工、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等产业紧密结合。

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做大做强锂电池产业,支持壮大宁德时代新能源、巨电新能源、杉杉科技等企业,着力推进宁德动力电池、杉杉负极材料等产品,加强与汽车产业的对接。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宁德、福州、永泰、周宁等地区的抽水蓄能电站、微电网示范项目及海上风电等发展。

推动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发挥福州的核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依托福州江阴原料药集中区、宁德闽东药城、南平浦潭生物专业园等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化学制药、中药、医疗器械及生物制品产业。

推动海洋高新产业发展。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努力打造东南沿海先进临港制造业基地。推动海洋船舶业、临港石化深加工、冶金新材料产业的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宽带入海”工程,打造卫星通讯互联网。提升现代海洋服务业,培育海洋服务新业态,促进海洋服务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形成功能完善、业态高端、特色鲜明的现代海洋服务业体系,构建蓝色生态旅游带,着力打造港口总部经济产业带。

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依托福安中小电机生产基地、福州LED产业基地等集聚区,重点发展高效电动机、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利用、新型节能建材等节能产业。支持大拇指环保科技、嘉园环保、新大陆环保、朝日环保等企业发展,推动环保设备、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建设。

第四节 加快区域产业协作共建发展

多模式探索园区共建共享。加快都市圈内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福建宁德三都澳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建设,推动各园区的特色产业布局。继续深化山海协作对口帮扶,探索多模式的园区共建共享。鼓励福州产业园区探索以“轻资产”模式为主导,输出品牌园区的管理经验、运营模式、招商资源等。推动协同发展内容从传统产业梯度转移,更多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转变,形成“福州研发 区域转化”的创新协作模式。支持共建园区互派科技和运营人员。推动都市圈共建行业协会联盟,广泛吸纳企业、政府、学者、媒体、公众等多方力量,形成开放包容的产业联盟平台,促进跨区域资源开发和网络共享。

构建区域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聚焦都市圈内产业领域的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共性技术平台,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水平。聚合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先进制造业技术服务中心等平台,继续扩大与国际检测认证机构的互认范围。发挥好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中科院海西研究院莆田中心、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清华福州数据科学研究院、中电智能制造研究院、中关村医学工程转化(福建)分中心等研发类功能型平台的作用,深化在大数据、新能源、海洋技术、空间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的合作。加快推动以宁德时代牵头组建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扩大都市圈内能使用科技创新券的创新主体范围及服务事项,建立多地申领兑付一体化服务协同机制。支持科研院所、科技中介等按照程序牵头或参与社会研发机构建设,提供针对当地的专业化创新服务。

打造海峡技术转移合作平台。依托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加强与上海的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深圳的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合作,融入国家技术转移“2 N”体系布局,重点推动海峡两岸创新资源要素的技术转移。推动都市圈与全球知名科研中介机构及科研组织的深度合作,支撑全球科技创新成果在都市圈内的转移转化。建立开放共享的线上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支持设立各类科研合作基金,促进跨区域的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等投资活动。研究建设都市圈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和专利信息资源库,加强科技资源开放交流共享。

推动都市圈各类创新要素流动。探索建立都市圈统一的企业产权、技术产权等市场化流转制度,促进市场一体化建设。着力消除隐性壁垒,推动在都市圈内建立跨区域的企业、技术、人才流动和优化配置措施。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技术研发创新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大型企业发挥创新骨干作用,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税前加计扣除等创新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构筑高技术企业成长加速机制,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七章 共营绿色美丽、协同治理的生态环境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与环境协同治理,营造“山海靓丽,碧水蓝天净土”的现代化都市圈。

第一节 强化生态系统和生态空间保护

共筑山海一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都市圈内外和陆海生态系统的联动,共同构筑两大山海生态屏障、七条流域生态廊道、六片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共建两大山海生态屏障,鹫峰山脉—戴云山脉绿色生态屏障以天然林、重要水源地保护和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功能;近岸海域蓝色生态屏障以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海域水环境提升为重点,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渔业养殖、防灾减灾和滨海休闲旅游等功能。共建闽江、敖江、龙江、赛江、霍童溪、木兰溪、萩芦溪等七条入海水系流域生态廊道,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完善重点流域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联合开展重点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划定茫荡山—闽江中游综合保育区、莆—仙—永—德综合保育区、山仔水库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闽东诸河中游峡谷土壤保持区、闽江口—三都澳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环兴化湾—江阴湾土壤保持与风沙控制区等六片重要生态功能区。

加强区域森林、湿地与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健全森林保护与管理制度,构建山区森林、水源地森林、沿海防护林、道路林带四大林业生态安全体系;严格保护国省级自然保护区与国家森林公园,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林业 ”生态保护与利用体系。强化湿地、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保护国家级湿地、海洋保护区与海洋公园。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加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细化环境管控单元,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落实到国土空间,确立并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的“底板”和“天花板”。

推动跨界地区生态共建共治。重点建设延平—古田生态保护修复区、延平—尤溪生态保护修复区、闽清—永泰生物多样性保育区、仙游—永泰—德化综合保育区、藤山—老鹰尖生物多样性保育区、龙江—萩芦溪水源涵养区、福州—古田综合保育区、宁德—罗源综合保育区等八个山河跨界生态共治区。重点建设环三都澳—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平潭岛、江阴湾—兴化湾、湄洲湾等五个山河跨界生态共治区,联合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蓝色海湾”行动。以城市郊野公园、城市绿道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福州环城森林公园绿带、莆田环城森林公园绿带、环三都澳生态绿环等三个城市外围绿环建设。支持设立福州都市圈跨界生态共保办公室,联合申请建立福州都市圈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完善跨界生态区域共建共享机制。

第二节 共同保护流域与海洋生态环境

推进“七河一带”生态保护修复。深入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逐步推进敖江、赛江、木兰溪、龙江、崇阳溪、霍童溪、萩芦溪等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加强闽江、大樟溪、敖江上游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闽江等重要河流禁渔期制度,加快实施鼋拯救行动计划,保护水生生物资源。重点改善木兰溪、龙江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联合推进以海湾、海岛为重点的海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坚持陆海统筹,大力推进闽江口、环三都澳—罗源湾、福清湾—平潭岛、江阴湾—兴化湾、湄洲湾等重点海湾综合治理,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开展平潭岛、南日岛等砂质海岸侵蚀和退化修复工程,加强三都湾湿地、福州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福清湾湿地等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协同开展东冲半岛、三都岛、琅岐岛、平潭岛、南日岛、湄洲岛保护修复工程。

强化河湖长制,完善流域综合保护修复与管理制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建立健全河湖执法体系、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水质信息沟通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机制。共同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大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完善海岸线开发管控与污染治理制度。编制福州都市圈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海岸带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和岸线开发管控制度。共同建立宁德官井洋、长乐海洋渔业保护区。建立流域污染治理与河口及海岸带污染防治的海陆联动机制,减少环三都澳—罗源湾、江阴湾—兴化湾等重点海湾陆源污染物排放。

第三节 推进环境污染协同治理

联合推进“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升级版工程。大力推进流域、海洋水环境污染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水生态保护与水资源管理,推进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进闽江河口、环三都澳—罗源湾、福清湾—平潭岛、江阴湾—兴化湾综合治理;推进“绿盈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总结并逐步推广福州市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经验,协同推进城市与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福建福清江阴经济开发区和环罗源湾区域、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和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宁德漳湾工业区和湾坞钢铁集中区等为重点,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福建福清江阴经济开发区—莆田、环罗源湾区域—宁德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以福州、莆田、宁德等城市为重点,建立空气质量联合监测、会商、执法等机制。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强化营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三个能力”,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实施福州、莆田、宁德、南平、平潭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南平、宁德、福清、莆田等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设,强化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风险防控、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有序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落实噪声源头治理。强化各类噪声的监督管理,落实噪声排放单位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各类环境噪声的防控。提升治理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积极对接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完善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全面科学布点,统筹推进覆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污染源、核辐射、森林、噪声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多市联网,支持设立福州都市圈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办公室,构建信息集成共享、统一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测管联动,完善都市圈生态环境同步监测与联合执法协同机制。

加强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体系,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探索建立环境预警机制和处置跨境污染纠纷工作联动机制,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强化重点行业安全治理。建设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第四节 创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协同机制

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支持、协同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统一建设用能权、排污权交易平台,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全国具有代表性的现代都市圈综合性资源环境生态产品交易市场。总结并推广连江县“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海洋生态产品市场运行机制经验,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市场运作模式研究。做强做优特色高效农业,打造国家现代农业基地,支持宁德、长乐、莆田、平潭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推动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保障机制。协同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改革,建立完善跨区域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机制和合作机制。支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福州、莆田、宁德、平潭建立“湾长制”,加强与“河长制”管理体系衔接,建设海湾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海岸线开发管控制度,加快建立“海上环卫”制度,探索建立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联防联动机制。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共同探索资源集约节约和循环利用有效途径,提高土地、水、海洋、矿产、能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区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大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管理。加快推进沿海与山区市县产业互补与融合发展,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共同构建循环经济发展平台。推行清洁生产,构建区域循环经济模式,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

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持成立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合作领导小组,由各市(区)分管生态环境领域的负责人任组长,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监测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重大生态环境合作事项的协调和决策。不定期召开生态环境工作合作会议,协调解决区域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专栏7-1福州都市圈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1.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闽江及其支流、敖江、龙江、赛江、霍童溪、木兰溪、芦溪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2.水环境改善与水土保持工程:重点改善龙江、木兰溪水质,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开展山仔、三十六脚湖等水库生态保护与水质提升工程;茫荡山—闽江中游、莆—仙—永—德综合保育区实施河源水源涵养工程;闽东诸河中游峡谷、环兴化湾—江阴湾实施水土流失与风沙防治工程。

3.海洋生态保护与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实施闽江口—三都澳近岸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与岛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宁德三都澳、福州连江海域赤潮整治工程。推进环三都澳—罗源湾、闽江口、环兴化湾—江阴湾、福清湾—平潭岛近岸海域污染防控工程。

4.大气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推进福建福清江阴经济开发区、环罗源湾区域、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和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宁德漳湾工业区和湾坞钢铁集中区等地的治理工程。

5.危废处理、垃圾分类与土壤防治工程:实施福州、宁德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加快实施福州、莆田、宁德、南平、平潭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推进南平、宁德、福清、莆田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第五节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衔接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依法履行环评审批程序,严格土地、环境准入,合理开展项目选址或线路走向设计。密切跟踪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环境、人民群众健康产生的影响,重点对资源占用、生态影响、污染排放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监测评估。把环境影响问题作为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内容,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为都市圈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区域(流域)联合审查审批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对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流域)不良环境影响的重大规划、区域性开发和重大项目进行统一协调,促进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

第八章 共建同城共享、幸福健康的优质生活圈

第一节 深化人力资源和创新创业服务协作

实施都市圈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主动对接都市圈建设人才需求,开拓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积极探索“人在福州,周边就业”的工作模式。整合发布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用人单位进高校开展专场招聘,联合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促进都市圈大学生就业。通过提供精准化服务,促进区域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持续保持高水平。

协同开展都市圈创新创业服务。加强高水平创新创业创造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骨干企业独立或合作建设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构建“众创空间 孵化器 加速器”接力式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积极培育国家、省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高水平研究机构,打造汇聚高端创新人才、催生重大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高地。成立都市圈公共创业服务联盟,联合开展都市圈创客节、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公开遴选创业新秀、创优项目,共同打造都市圈公共创业服务品牌。推动都市圈各个层面开展“双结对”合作,共促创业型城区(城市)建设。

加强都市圈政府公职人员考录合作和交流挂职。加强都市圈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在安全保密、打击作弊等考务方面的协作配合以及命题开发、考官培训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公务员交流挂职常态化机制,互派公务员进行实践锻炼。

加大高端人才和山区创新人才的支持力度。实施“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推进人才联合培养和科技协同攻关,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机制。推广“企业家培养企业家”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建设大学生创业创新实践和孵化基地。建设和完善创业创新指导服务机构,强化培训体系建设,壮大具有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推进科研院所改革,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多的人财物支配权和决策权。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快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政策,支持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加大山区创新人才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都市圈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扶持力度,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与县域科技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和精准扶贫相衔接。推动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山区转移,鼓励工程技术人才回乡就业创业,为制造型企业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提高“草根”能人创新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第二节 推动优质医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推进都市圈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推进医疗合作机制建设,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强化薄弱环节,加快推进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区域儿童医学中心、区域肿瘤医学中心建设,发挥高水平医院龙头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建立一批临床重点专科群,提高区域学科均衡发展水平,带动区域医疗服务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加快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全域推广“两票制”,鼓励“一票制”。推进医改综合试点,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核心,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鼓励发展医联体或跨区办医,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医防融合,统筹县域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增强服务可及性,着力构建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多元发展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扩大远程医疗合作平台联结服务的城市和医疗机构范围。鼓励都市圈内城市间开展多层次多模式合作办学办医,支持通过集团化连锁式办医、远程医疗和医护人员异地交流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科联盟。积极创建国家级紧急医学海上救援基地,加快发展福州新区康复器具产业,争取列入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综合创新试点,共同打造福州新区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持续扩大都市圈内医保结算覆盖范围。

促进都市圈优质教育和文体资源共享。支持都市圈中心城市高校、有条件的中小学,通过合作办学、集团化办学、远程教育、教师异地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合作。推动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支持组建教育集团,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区域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协同打造产教融合共同体。加快规划建设福州新区职教城,引进国内和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吸引“双一流”工科高校设立分支机构或研究生院,支持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建设,着力将滨海新城打造成为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示范区。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增强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支持组建“1 1 X”(1所本科高校、1所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办学联盟,搭建区域职业教育贯通招生、成果转化共享平台,带动区域职业教育水平快速提升。允许外资设立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探索优质公共资源连锁化供给,推动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公共场馆的开放使用效益。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大众体育、竞技体育。建立都市圈体育产业联盟,推动体育组织、赛事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提升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

推动都市圈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涵盖各类社会保障信息的统一平台,推动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更加便利。加强都市圈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推广通过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开展公民身份信息比对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模式。推动病历跨地区、跨机构互通共享,推动医学检验检查结果跨地区、跨机构互认。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鼓励有条件的中心城市与毗邻城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门诊及时结算合作。加快推动都市圈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统筹衔接。逐步推动住房公积金在都市圈内互认互贷,多途径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

完善都市圈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放开都市圈城市落户限制,推动持居住证居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与本市市民待遇一致。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合理设定紧缺的国际人才来闽工作、创新创业、永久居留准入限制,研究为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签证、居留等相关便利。

提升都市圈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提高对台便利化水平,全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提高国际一流人才的社会保障便利化水平。深入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化区域工伤、失业保险合作。实施民生档案跨区查档服务项目。加强区域养老服务合作等。优化都市圈城镇内部功能结构,逐步完善各类城市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第四节 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

加强区域应急指挥联动。组建都市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指挥机构,制定区域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定期会商与合作交流。建立跨区域部门对接沟通平台,推动都市圈医疗卫生、综合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社区治理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合作,实现信息互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定期联合通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发布联防联控工作情况。及时制定区域医疗、交通等协同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国际公共卫生局势,加强国际机场、港口等对外联络枢纽及国际航班、邮轮等跨境交通线路的卫生检疫、安全监测和防护工作,强化国际入境人口流动监测管理,共同做好“外防输入”关键环节的防控工作。提高新闻舆论工作有效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充分释放都市圈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统筹调配区域重要资源。搭建都市圈公共卫生资源调度平台,建立应急医用物资跨区域调配机制和重大灾害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统筹调配区域医疗防护救助和其他重要相关资源。重点关心关爱一线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落实防护物资、生活物资保障和防护措施,确保一线医疗和疾控队伍、基层社区防控人员和其他应急工作力量安全有序、统筹协调、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开展工作。统筹区域内医疗设备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后勤保障企业的物资供给与分配,有序做好资源调配保障,确保重要医疗救治设备和物资的高效生产。根据区域公共卫生事件整体情况,推进区域重要物资互济互帮工作,确保重要物资合理高效投放。分级分类协同管理各类关键性基础设施,确保极端条件下物资调配通道畅通。

建立区域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都市圈跨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智慧应急管理,支撑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及时采集病源地重点人员流动时间、地点、轨迹等信息,支撑重点防控地区人群排查工作。在确保信息安全基础上,整合共享跨区域人口流动和疫情扩散动态数据,建立风险动态评估预警系统。分析不同类型人群流动的时间规律、目的地和出行方式,基于公共卫生科学规律,快速精准识别输入型和扩散型传播高风险地区,提前做好预警、部署应急准备,共同做好“内防反弹”关键环节的防控工作。持续监测各类交通方式的旅客订票和客流变化情况,联合区域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动态科学安排运力,分散客流,降低聚集性感染风险。

第五节 推动社会治理合作

健全都市圈社会治理体系。深化城市间社会治理合作,完善突发公共事件联防联控、灾害事件预防处理和紧急救援等联动机制。加强交界地区城市管理联动,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治安维稳、行政执法等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选址协商机制,充分征求毗邻城镇意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都市圈治理精细化。

促进都市圈社会治理合作。深化社会治理合作,支持都市圈与台湾、香港、澳门建立结对交流合作机制,为台港澳居民提供参与志愿服务、社区活动、文化交流的渠道。建立社会治安治理联动机制,加强闽台港澳警务合作交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案件应急处置合作,联合打击跨境犯罪活动,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建立闽台港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应急协调平台,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合作能力。

加强都市圈食品农产品药品安全合作。探索建立都市圈联动的食品药品实时监控平台及联合惩戒平台。制定统一的闽台港澳食品安全追溯标准,推广二维码信息追溯技术应用,实现从生产源头、批发配送到终端零售的信息追溯,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与台港澳共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都市圈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合作制度。支持台港澳参与福建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和“信誉农场”建设,高水平打造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

第六节 打造高品质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借助都市圈文化资源,提升都市圈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水平,联动闽南、江西、浙江等地以及台湾地区更广范围的旅游资源,助推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建设。

都市圈内外联动,打响旅游品牌。围绕“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打造,共建福州都市圈旅游共同体,实施品牌联合营销。举办区域旅游合作联席会议,构建区域协作机制,成立都市圈旅游联盟,打造品牌共同体。借助平台整合都市圈旅游资源,集中力量联合创建高品质旅游景区,提升区域旅游资源竞争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重点提升和串联福州三坊七巷、莆田湄洲岛、平潭国际旅游岛等国际化旅游目的地,携手策划精品旅游线路,联合开拓都市圈特色文化IP产品市场。组建高铁旅游联盟等企业、行业联盟,培育旅游新业态。共建“福州—莆田、平潭—宁德、南平”区域旅游服务网络。推进泛都市圈及浙闽赣以及台湾地区旅游资源合作。

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提高旅游服务水平。联合策划区域品牌旅游活动,丰富旅游发展业态。推动“主题 体验”式旅游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发展包括创意创新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精品民俗群、文创园区等业态,促进文化遗产转化为文化资源。对接国际标准,推进区域“无障碍”旅游。完善区域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统一中英文双语标识系统。推进区域旅游资质互认,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旅行社等组织在其他城市开办分支机构,培育跨城市连锁经营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策划跨区域旅游路线。

专栏8-1福州都市圈旅游目的地建设

1.高铁旅游联盟:发展“高铁 自驾游”“高铁 公共交通”“高铁 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等旅游新态。

2.区域旅游服务网络:充分考虑各市发展水平差异,建设福州国际旅游枢纽,莆田、平潭区域性旅游中心,宁德、南平特色专项旅游目的地。

3.区域旅游产品体系:文化旅游(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妈祖文化、闽都文化、古厝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郑成功文化、南岛语族文化);体育旅游(国际级体育赛事);康养旅游(医疗大数据、自然环境景观);休闲旅游(现代农业);智慧旅游(大数据产业);南方特色冰雪旅游(海上风电与LNG冷能综合利用项目)。

4.泛都市圈及浙闽赣以及台湾地区旅游资源合作:闽南(厦门鼓浪屿、漳州南靖土楼、云水谣),浙江(自然山水、闽浙木拱廊桥),江西(景德镇、婺源),台湾(台北故宫博物院、101大厦和花莲、垦丁等地知名公园)等。

第七节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建立健全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有序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棚户区等改造,完善水、电、路、信、厕、消防等基础设施。注重社区建设和公众参与,运用微更新、渐进式更新等手段实现产业重振、社区复兴、区域再生。

塑造高品质城市空间。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坚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约束,完善城市生态系统,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城市风险防控,健全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各类设施平战转换能力,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加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推进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积极探索历史文化资源在保护前提下的活化利用。加强建筑风貌管理,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鼓励挖掘独特风貌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塑造特色城市风貌。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第九章 深化开放合作,建设共同家园

推进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精密机械、生物技术等制造业领域和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扩大对台开放合作力度,逐步放开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台资“准入后准营”限制,将两岸民间层面的交流合作推向深入,在经济、社会层面强化对台湾青年的吸引力,拓展台湾青年就业创业空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支持打造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源互通、经贸合作畅通、行业标准共通的对台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第一节 强化基础设施联通

加快推进对台通道建设,打造对台交通北岸门户。加强对台直航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应通尽通,构建便捷往来的立体式对台通道枢纽。增加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平潭至台湾航班、邮轮、滚装货轮的班线班次,稳步推动湄洲岛对台客货直航,搭建福州(马尾)—马祖—台北、福州(平潭)—台北的海运快件通道。加大环马祖澳开发建设力度,稳步推进与马祖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

充分发挥港口航运和沿海能源布局优势,建设两岸能源资源中转平台。探索推动两岸建立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产品便捷、经济、安全的供应通道。推动马祖周边海上风电资源联合开发。

拓展两岸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福州长乐至台湾淡水海底光缆商业运营,拓展电子商务、云端服务、话务中转等新领域合作,推动扩大5G通讯技术服务延伸覆盖面。推进平潭两岸海运快件业务发展,提升对台邮件快递中转集散能力。建设一批“互联网 ”服务平台,拓展云端服务新领域,推动闽台通信资费“同城化”。

第二节 深化产业开放合作

实施新一轮闽台产业合作计划。推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能源石化、生物技术等优势产业对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布局。加快推进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石化产业合作和精密机械产业合作。支持台湾百大企业、制造业百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来都市圈发展。发挥在都市圈重点台资企业和福州台商投资区的平台作用,扩大两岸关键技术、龙头项目和高端人才等领域的科技协同创新,促进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精密机械、生物技术等优势产业链延伸配套。

进一步放开对台现代服务业的“准入后准营”限制,重点在教育、医疗、文化、金融、专业服务领域深化闽台合作。支持平潭建设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向上争取将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至福建省,构建两岸直邮快速通道;支持平潭在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基础上建设两岸经贸数据交换中心,按规定扩大台湾地区进口商品第三方检测结果采信范围。支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台湾地区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通过特聘、购买服务、短期交流等方式在都市圈从事自然科学、美术、外语、体育等学科教学。加快推动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莆田市设立台商独资医院和合资医疗机构,并允许台湾医师按规定在台资医院和医疗机构执业、护士经备案在台资医院和医疗机构执业;探索进一步优化从台湾地区进口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中药材的审评审批程序,优先在都市圈的台资医疗机构使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可根据需求,吸引具有执业资格的境外人士经备案后为当地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在自贸试验区内对台商独资或控股开发的建设项目,借鉴台湾地区的规划及工程管理体制。推动平潭、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贸易直接结算,对台资金融机构实行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积极落实金融业在外资股比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对外开放措施,支持台资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来大陆设立机构开展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参控股各类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平潭、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依法合规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和资金营运中心;支持在平潭建设集影视作品孵化、策划、拍摄、制作、发行于一体的影视文化产业基地,开展两岸影视培训、展播展映等服务。

共享改革成果,缩小政策落差。针对行业特点、受众范围、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等因素,争取部委授权支持或在省级权限范围内自主将自贸试验区对台产业开放的创新措施优先在都市圈复制推广。定期组织各行政辖区管理部门学习省内外特殊经济功能区先行先试政策,通过相互学习和效仿,促进政策创新在更大范围传播和扩散。

第三节 加强社会民生合作

将闽台社会民生合作推向深入,扩大民间基层交流的影响力。扩大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在都市圈内行政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任职范围,吸引台湾地区专才报考相关事业单位岗位,或探索特聘方式招聘台湾青年担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定期组织举办两岸青年夏令营活动;支持在福州都市圈就业、生活的台胞在医疗、融资、购房、住宿等方面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待遇,台资企业在科研经费申请等方面享受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打造全链条体现台湾元素的台胞社区,复制推广平潭聘请台湾村里长参与社区治理的经验。

第四节 共建文化交流中心

以文化为纽带,充分发挥涉台文物的情感寄托作用,建设民俗小镇、策划精品展览,举办文化交流活动,增强两岸人民感情。

保护利用涉台文物和历史建筑,展现两地血脉亲情。加速推进涉台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建立典藏两岸亲情的体验式民俗小镇。鼓励涉台文物、历史建筑相对集中、体现海峡两岸历史关系的村镇、街区,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设立涉台专题博物馆、纪念馆,联合策划涉台文物精品展览。根据藏品资源情况,在符合条件的博物馆内设立涉台文物展区,提升博物馆、纪念馆的两岸文化交流功能,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加强涉台文物研究和探索涉台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模式。

常态化文化交流活动,满足台胞就学需求。集中力量办好大型文化交流活动,两岸共同培养文化艺术人才。以文化为魂探索各市(区)轮流举办一批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特色活动,打造两岸青少年学习、生活交流品牌活动。鼓励都市圈内学校与台湾中小学、大学结成姊妹学校和友好学校,定期举办夏(冬)令营,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立联合工作坊。为在大陆工作的台胞子女提供同等教育,保障台胞子女在幼儿园阶段能够就近入学,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同等待遇。鼓励台胞子女就读大陆高校。

充分发挥民间力量,鼓励对台民间交流。出台关于涉台民间组织的管理条例,支持涉台民间组织健康发展。落实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引导鼓励民间力量加强两岸交流。鼓励乡亲社团、民间宗亲团体等民间文化交流活动。为“同根同源”主题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提供场所、费用、许可等便利条件。规范和引导群众按照传统习惯举办岁时节庆、宫庙祭典、朝圣观光、寻根谒祖、续谱联谊、探亲访友等涉台活动,增强文化认同。

第五节 加强乡村建设合作

充分借鉴台湾乡村建设的管理经验,开展广泛的基层合作、产业合作,共同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

引进台湾乡村营造人才和经验。扩大企事业招聘台湾人才的范围。鼓励基层部门聘用符合条件的台湾社工,具有相应条件的台胞可报考相关事业单位,鼓励台胞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建设。建立对口合作乡镇基地,扩大与台湾民间建筑规划、创意创业等专业团体的合作。结合“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行动”、两岸乡建乡创发展研究院等平台,推动更多台湾规划设计师、文化创意团队参与都市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等建设。办好两岸乡村建设经验交流论坛、研讨会。吸引专家、学者、一线工作者的参与,合作培养乡村建设人才,将其乡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在都市圈范围进行推广。

引进台湾农业科技,充分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引进台湾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经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利用两岸相似的自然地理条件优势,引进台湾果蔬、水产品的先进种养技术,打造“特色食品产业平台”,促进农业与工业联动发展。与台湾地区县市签订农业友好合作协议书。扶持建强一批农村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市场化水平,促进产业的规模化经营,引导农业生产以资源为基础实现现代化转型。利用台湾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产品生产,对接国际销售网络平台。引进台湾资本、新理念,发展休闲农业。引导鼓励台湾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休闲农业协议合作项目建设,运用先进理念和管理运营经验,探索建立良性化的合作机制。

第十章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紧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国际贸易门户和综合交通枢纽的功能定位,谋划福州都市圈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抓手;借鉴国外区域一体化经验,积极同国外有关区域和都市圈开展交流合作,提升福州都市圈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福建福州保税区整合优化工作,大力推动福州综合保税区、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提升平潭综合实验区等特殊经济功能区的政策创新溢出效应和高端服务功能,推动与福州新区一体化发展,争取综合授权,扩大改革自主权,建设国际旅游岛,打造全省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的引领区和开放窗口。

第一节 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共建国际贸易门户。发展大宗商品和要素交易平台,推动平潭与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等联动发展,支持平潭建设两岸农渔产品交易中心,开展海产品的大宗交易、仓单的现货交易、远期交易以及场外衍生品交易,争取建设成为集商品集散、批发零售、展示交易、价格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性交易市场;争取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江阴港综合保税区、莆田湄洲湾建设聚酰胺、已内酰胺、聚烯烃、纤维材料等石油化工材料、红木家具、医疗器械等大宗商品的仓储、分拨中心及期货保税交割业务中心、离岸贸易中心。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广应用,完善拓展地方特色功能,覆盖国际贸易全链条,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

深化国际区域合作。加密至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航空、班轮航线。深化“丝路海运”机制建设,完善口岸大通关机制,推动都市圈各地方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与东盟国家、台港澳地区“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建设与合作。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围绕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强国际海洋科技和产业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一流海洋科技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争取设立专用科研网络,实现科研数据跨境流动,大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促进更多已结项未转化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地,开展延伸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推进中国(福清)—印尼、中国(福清)—哈萨克斯坦两国双园建立工作。共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品牌,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合作先行试验区和重要集散中心。

携手做大做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支持以福州为主阵地,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有关活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好经贸合作、海洋合作、人文交流平台服务保障工作,共同策划承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国际友城教育大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海峡渔业周·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舞蹈艺术交流周等重大活动;积极引导华侨华人参与都市圈建设,更好发挥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以及台湾同胞的纽带作用,增进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人文交流。

第二节 高水平共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全面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探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和服务贸易“既准入又准营”政策举措;深化平潭综合实验区“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通关制度安排;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完善口岸风险防控体系,实施精准监管,简化办理海关手续。条件成熟时争取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实行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相关政策。

鼓励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保税增值业务和新经济业态。研究支持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两头在外”航空维修业态实行保税监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鼓励具有保税油经营资质的企业为“一带一路”沿线航行船舶提供保税燃油加注业务,建设保税油供应基地;推动农渔产品、石油化工产品、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保税期货交易;发展外贸新业态。

争取平潭国际旅游岛的免签、免税政策。研究对自平潭口岸入境的外国游客实施相关免签及入境便利化措施。发展邮轮旅游经济,推动开通途经日本、新加坡和台港澳等周边国家或地区的邮轮航线和国际邮轮母港航线挂靠平潭或福州新区滨海新城。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争取国家赋予更多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配套政策,研究在平潭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的可行性,建设国际名品购物中心,加快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

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与福州新区一体化发展。积极争取扩大自贸试验区改革自主权。向国家争取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福州片区和福州新区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实施综合改革授权试点的政策,实现清单式批量申请授权。探索联合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尝试“区内注册、区外运营”模式;采取“区内 区外”联动建设模式,探索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和平潭全岛特殊监管优势,“点对点”辐射至福州新区数字经济、健康医疗、高端制造等特色产业园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开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第三节 共建有福同享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圈

实施文化区域性整体保护,做好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支持成立区域文化保护办公室,完善区域文化保护工作。组织区域文化遗产全面普查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力度,完善更新文化遗产名录体系,识别并确定历史文化空间,用一年时间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挂牌建档;组织编制《福州都市圈文化保护规划》《福州都市圈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并制定实施细则与建设方案;加强福州古厝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工程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专业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开发利用,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策划举办“福州都市圈文化遗产故事大赛”等区域文化交流活动,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企业。做好福州、莆田等地的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和申遗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对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进行实时监测。联合开展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价值挖掘整理,提升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价值。

专栏10-1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重大工程

1.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工程:组织福州古厝与三坊七巷、福州西方国家领事馆建筑群、福建领事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南平武夷山、宁德世界地质公园、莆田妈祖信仰、木拱桥营造技艺、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

2.福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迥龙桥及邢港码头,圣寿宝塔及天妃灵应之记碑、罗星塔、闽王祠、怀安窑址及接官道码头。

3.莆田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湄洲妈祖祖庙、贤良港天后祖祠。

4.平潭综合实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平潭壳丘头遗址、平潭海坛海峡水下遗址。

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中华文化的核心展示地。争取国家级博物馆在都市圈设立分馆。争取与都市圈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南岛语族文化等文化相关的展品落户展览(如中国国家博物馆藏48帧彩绘《天后圣母事迹图志册》等),成为中华文化对外展示的窗口,促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围绕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华(福建)海洋文化博物馆。加强水下文化遗产考古研究和保护,以海坛海峡水下遗址(平潭)为核心资源,借助现代高科技技术,谋划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水下文物博物馆,推动建设壳丘头考古遗址公园,实施重要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展示中华海洋文化发展序列、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网络,重现海上丝绸之路重大历史事件,体现“自强不息”的船政文化精神和“开放包容”的海上丝绸之路精神。

共建“有福同享”的文化品牌。整合都市圈闽都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陈靖姑文化、畲族文化、南岛语族文化等多元资源,举办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借助国际文化交流平台,讲好中华文化的都市圈特色故事,打造都市圈文化品牌。策划、承办国际级文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第4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升都市圈的国际知名度。积极承办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级文化交流活动,将“历史感与现代感兼具,多元文化和谐共存”的都市圈形象展示给世界人民。全面升级世界妈祖文化论坛、创办妈祖国际文化博览会,争取成为国家级文化平台,打造中华海洋文化兼容并包的对外交流窗口和平台。策划国际民俗文化艺术节。邀请世界各国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民俗艺术团队,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城市文化品味和国际化水平。

专栏10-2文化空间发展概念性指引

1.福州海上丝绸之路都市文化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闽都文化、船政文化。

2.莆田妈祖文化区:妈祖文化(妈祖文化园)。

3.宁德生态休闲文化区:自然文化(世界地质公园)、畲族文化(畲族民俗村)、道教文化(道教一洞天—霍童洞天)、陈靖姑文化、红色文化。

4.南平茶文化区:闽越文化、茶文化、红色文化。

5.平潭极限海岛文化体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海岛体育文化(极限运动、国际自行车赛)、海防文化、海岛文化、南岛语族文化。

第十一章 共建区域一体、合作协商的体制机制

引导都市圈协同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快要素市场一体化。坚决打破地区间的利益藩篱和行政壁垒,加快完善组织体系、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为促进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提供重要支撑和政策保障。

第一节 建立省市联动、立体合作的政府引导机制

加快建立都市圈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协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福州都市圈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依托和发挥福建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统筹作用,建立中心城市福州市牵头、各市(区)密切合作的都市圈建设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好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建设过程中需要省级层面协调的事项。充分发挥省直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作用,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发挥福州市的引领作用,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合作机制。由福州市政府牵头,成立相应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对接、信息沟通、事务协调、调查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设区市和平潭的主体作用,完善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协商、分管领导互访交流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口部门常态化对接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推进重大规划、重点项目、重要事项的沟通衔接,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支持各市(区)签署一体化合作协议,加快推动和落实具体领域、特定区域内的协商合作。

健全都市圈政务服务联通互认机制。建立都市圈同城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都市圈内户口迁移网上审批,居民身份证、普通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异地申领,异地机动车驾驶资格考试和机动车异地年检、违章联网办理。居民公共服务便利化。推动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降低跨境通信资费等便利措施出台。推动在闽居住且持有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与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同等的财政补贴和社保待遇,推动闽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推进降低港澳台专业人才执业门槛。加快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同城化,推动人才资源互认共享、社会保障互联互通、劳动保障法治协作、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旅游服务深度合作、体育产业联动发展、区域养老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探索都市圈法治协作和联动监督机制。探索地方人大立法、执法检查工作协作机制,探索地方政协联合调研和联动监督机制,为都市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民主监督保障。

推动建立都市圈重大安全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都市圈重大安全事件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都市圈内各城市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要预警信息的实时共享。分级分类协同管理各类关键性基础设施,确保极端条件下道路、物流、水源、能源等“生命线”的稳定有序运转。探索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资源调配机制,确保相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力量和重要物资的科学高效调配。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群众的集中诉求,为应对重大安全事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节 健全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

探索推进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组建。建立基金管理办法,健全基金项目投资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基金对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联防共治、科技创新体系共建、公共服务和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园区合作等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的支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参与基金设立和运营,构建基金支出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支持以混合所有制组建都市圈协作开发集团。

积极构建互利共赢的税收分享和征管协调机制。构建税收信息沟通与常态化交流机制,深化税源、政策和稽查等信息共享和行动协作。探索产业转移税收利益共享机制,创新建设项目税收分配办法,合理分配企业注册地和投资地之间的地方税,实行“属地征收、利益共享”的财政税收政策。探索建立区域投资、税收等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形成有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

健全园区共建共享的政策安排。加强省级层面在园区共建共享的政策统筹,把建设协同创新体系和园区共建项目纳入福建省重大问题和事项决策咨询程序,发挥省级层面在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把产业园区协同共建的成效纳入对各产业园、各区县的考核范围。积极探索共建园区在GDP、财政税收、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分配分担机制,并向产业输出地倾斜,提升产业转移的积极性。为协作园区提供专项补助资金和土地、财政等其他优惠政策,出台具体招商推介、项目转移鼓励措施。

加快完善流域、森林与海洋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优先级体系与生态资金分配测算标准体系;共同探索多元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加大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力度,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建立水功能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快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挂钩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探索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考核与绩效评估制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行省级公益林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联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建立森林管护费稳步增长机制;总结福州市、南平市赎买试点经验,推进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创新商品林经营管理模式,着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审慎研究设立都市圈海洋生态保护基金,协同建立海洋生态价值评价体系和海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通过设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专项基金和发行国债、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拓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融资渠道。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推进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合理提高闽江上游生态补偿系数。加大闽江口、环三都澳、湄洲湾三大湾区等重点近海海域污染整治力度和闽江源头的保护力度,研究建立区域海湾河口联防联治机制。鼓励采取资金补助、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积极推广南平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整合碎片化资源,实现多元化增值,打通资源变资产、资本的通道。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加快林业碳汇和碳金融产品创新,争取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

第三节 完善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

建立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加快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证照分离”和“照后减证”改革,将一般企业商事登记核准制改为确认制,加强许可管理与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的衔接,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经营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推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审批办理时限。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海峡两岸司法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都市圈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支持平潭建设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加强海峡两岸仲裁及调解机构交流合作,为海峡两岸经济贸易提供仲裁及调解服务。创新“互联网 政务服务”模式,打破“信息孤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快实施政务联通互认工程,推动都市圈内各类审批流程标准化和审批信息互联共享。加快都市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依法对区域内企业联动实施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提升要素市场一体化水平。统筹推进都市圈“放管服”改革,协力创建国家都市圈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金融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服务标准一体化建设,加快都市圈金融机构、金融集聚区协同布局和发展能力提升。强化金融监管合作和风险联防联控,建立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围绕优化资源和股权配置,加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共同打造区域交易大平台。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对接,发挥好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功能。优化土地管理和高效配置机制,创新土地供应模式,逐步建立区域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健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制度,指导做好跨省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使用工作。积极支持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调剂,对指标调剂还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安排补充耕地指标予以周转。

健全产业协作体制机制。鼓励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共建产业协作示范园区。加强对共建园区相关指标、税收收益分享的引导,鼓励协议分享共建园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和税收收益。促进产业规划和招商引资政策衔接协同,建立健全以亩均绩效、节能减排等为主要指标的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制度,依据绩效配置要素资源,实施差别化奖惩制度。搭建数字化招商平台,互通招商信息,共享招商资源。建立都市圈内公平贸易联合应对机制和进出口预警机制,合力应对国际贸易摩擦。

第四节 汇聚区域政策与平台合力

重点推动福州都市圈一体化示范区和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突破发展。在都市圈范围内选取人口经济联系紧密、一体化合作意愿较强、基础较好的跨界地区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推动多个平行行政主体深化探索区域一体化的制度创新,形成制度新供给,以点上集中突破,推动形成面上更大的发展带动效应,进一步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探索建立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城乡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

适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距离福州较远且条件成熟的外围县开展县改市工作,培育都市圈次级节点城市,推动都市圈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提升政策多区叠加优势。统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新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自主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试验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等政策优势,对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趋势,形成区域发展新优势。促进各市(区)协力打造政策高地,在对外开放、自主创新、数字经济、闽台合作等方面实现更高质量的创新探索和发展。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争取更具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积极在都市圈范围内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

整合特色区域合作平台。加快推进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等重大平台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拓展海峡两岸合作发展空间,推动公共服务合作共享,引领带动海峡两岸全面合作提质升级。支持创建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现代数字都市圈,逐步实现数据共享共用,为规划、决策、协调提供支撑。以协同应用为导向,实施数据资源规划和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政府大数据、市场大数据融合互动,形成以业务应用为核心的共享数据平台,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公众参与常态化。

第五节 加强规划协调和社会参与

制定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行动计划,把任务细化、责任细分、时间细排,确保每一项部署都落实、每一项工作都落地。建立项目滚动推动机制,围绕国家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等各方面做文章,全方位拓展新的项目源,努力策划一批人民群众所盼、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重大协作项目,纳入“五个一批”项目库。各市(区)政府要在福建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及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细化落实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

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建立针对都市圈整体和各市(区)的差异化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都市圈建设发展情况的监测约谈制度,推动相关政策协调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合力实现规划蓝图。建立都市圈发展监测评估大数据平台,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动态监测都市圈要素流变化和一体化发展情况,保障都市圈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管理的精细化。

营造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参与,共塑共推都市圈品牌。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福州都市圈的重大意义、重大举措、建设成效、经验做法,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讲好一体化发展故事,凝聚社会共识。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高端智库、专家学者作用,及时解读都市圈规划、政策、机制,营造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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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卞军凯)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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